慧聪消防网讯
1 筹备期消防管理
制度建设
1.新项目商铺装修前3个月各公司须编写出开业前消防安全管理方案,报商管总部审核,商管总部分管副总审批。
2.新项目开业前8个月,商管公司须建立开业前消防管理制度。
3.新项目开业前5个月各公司须编写出开业前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4.以上制度和方案均须报商管总部前期筹备部审核,商管总部分管副总审批。
团队建设
1.安保部经理、消防管理专职人到岗时间不得迟于开业前5个月。
2.安保部经理和新入职消防管理专职人员须参加商管总部安排的专项培训。
3.物管部经理提前到岗的时间应确认。
消防档案
1.开业前8个月,物管部经理负责建立消防档案,陆续收集消防施工图纸、消防审核验收文件、消防设备台帐、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培训记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资料。
2.开业后,消防档案交行政部归档、保管。
2 装修期防火管理
监控材料
1.工程部须监管场内装修施工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审批图纸的要求,至少每周全面检查1遍。
2.重点关注材料的燃烧性能、易燃材料合规使用等内容。
3.工程部负责督促商户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材料防火性能检验,并收集检验证明。
4.对不合格材料物业部负责通知商户更换,并留存证据,拒不更换的上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施工工艺
1.工程部须监管场内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至少每周全面检查1遍。
2.重点关注照明灯具的安装工艺、电气线路的敷设工艺、开关插座的安装工艺、木制作等可燃材料的防火处理等内容。
3.对不合格的施工工艺,工程部负责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并留存照片等证据,拒不整改的上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动火作业管理
1.物管部须结合《动火作业指引规范》建立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2.物管部对场内商户装修施工期间的动火作业进行管理。
3.动火作业必须在清除周边易燃物、完成交底培训、查验操作证、具备合适灭火器材、设置监管人员的前提下方能办理动火证,开始施工。
4.商管员每2小时对场内动火作业巡视1次,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如有不符立刻勒令停工。
5.其他要求参见《动火作业指引规范》
3 消防工程介入
消防设备选型及安装介入
1.工程部负责对场内消防设备选型提出建议,对消防设备的安装进行监管,收集质量合格证明。
2.对消防设备的选型和安装须重点关注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每台报警控制器控制的点数不超过3000点。
2)每条报警回路报警点数不超过回路限额的70%。
3)寒冷地区的停车场等缺乏采暖保护区域应安装干式或预作用式喷淋系统。
4)寒冷地区须对消防水管路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5)喷淋泄水管须引入排水管路。
6)商户增设的封闭房间必须加装喷淋头和火灾探测器。
7)预埋消防线管须在墙面、板面标明管路走向,避免装修施工破坏。
8)步行街商铺须采用密式喷淋加防火玻璃的形式与步行街分隔,不能使用防火卷帘。
9)厨房排油烟管路须采用不锈钢材质,须预留检修口和排油阀。
3.发现不合格产品,工程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更换,并留存证据。拒不更换的上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施工介入
1.工程部负责对场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须重点关注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
2)消防水管路阀门的安装是否便于操作。
3)消防水管路管箍、螺纹连接处的施工质量。
4)消火栓箱内各器件安装是否妨碍各自的操作使用。
5)报警控制线路须编号标记、连接可靠。在桥架内须分段捆扎。
6)报警控制器须在开业前完成报警点位的地址描述、控制按钮的功能标识、CRT地址描述等工作。
7)开业前消防系统必须全面完工,消防报警、联动功能正常投入使用。
3.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工程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留存证据。拒不整改的上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施工跟踪
1.消防专职岗位须对消防系统的施工进行跟踪,关注施工质量,监管物业部的监督工作。
2.消防专职岗位须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施工重要节点,作为消防档案留存。
3.物管部人员也应明确要求对商户装修进行跟踪。
合规检查
1.工程部须熟悉消防施工图纸和施工情况,依据消防审批图纸和消防规范排查
是否存在违规施工。
2.发现违规施工,工程部负责通知相关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留存证据。拒不整改的上报公司总经理处理。
验收
1.工程部须参加项目竣工消防检测和验收工作,记录检测验收单位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作为消防档案留存。
2.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移交消防系统验收工作。
3.各部门须参与项目移交消防系统验收工作,排查所辖业务、区域内的消防问题,汇总至工程部。
4.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工程部负责记录、报送项目公司,并监督整改工作,作为消防档案留存。
5.对于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遗留问题,当地商管公司提交项目公司解决,对于消防设备存在重大问题的必须及时上报商管总部。
6.如项目开业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未能取得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管公司不得擅自同意开业。必须上报商管总部处置。
4 开业前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培训
1.各部门须制定消防知识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组织实施。
2.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转正。
预案演练
1.物管部经理负责在开业前3个月编制完毕消防应急预案,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发布。
2.各部门须根据消防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公司内部演练。
消防演习
1.开业前7日,商管公司须组织有当地消防部门、场内全部工作人员参加的消防演习。
2.消防演习结束后,物业部须评价演习效果,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总结、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如演习未达到预期目的,商管公司须再次组织演习,直至达到预期目的。
开业前检查
1.开业前2日,商管公司须组织各部门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场内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由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由分管领导复查。
3.物业部对开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的过程和整改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报总经理处理。
4.如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商管公司不得擅自同意开业。必须上报商管总部处置。
联动测试
1.开业前7日,物业部负责组织进行消防联动测试,各业务部门须积极参加。
2.对测试发现的问题,物业部须进行评价,如无法保障正常开业,须上报总经理处理。并将测试报告上报商管总部物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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