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据济南交警最新通报,2月12日下午,济南市长清区境内220国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当场造成3人死亡,目前肇事驾驶人等已被刑事拘留。
据通报,2月12日3时48分,实际车主刘某杰(男,34岁,梁山县人)指使驾驶人刘某厚(男,33岁,梁山县人,准驾车型为A2)在实习期内违法驾驶鲁HQL624(鲁ROK87挂)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沿国道220线由北向南行驶至272公里-400米处,与驾驶人高某某(男,48岁,长清区人)驾驶的鲁AZA721号“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驾驶人高某某及乘坐人马某某(女,49岁,长清区人)、高某某(男,17岁,长清区人)当场死亡,乘车人赵某某(女,20岁,商河县人)重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杰指示韩某旭(男,38岁,梁山县人)冒名顶替为驾驶人。
4时15分,长清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和现场勘查,省市区领导相继赶到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经公安机关调查,肇事驾驶人刘某厚、实际车主刘某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2月12日被刑事拘留;韩某旭因涉嫌包庇罪,已于2月12日被刑事拘留。目前,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及责任认定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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