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云南普洱支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以点带面强推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了人员力量、技术装备、工作效能有机整合。
因地制宜,创新建站模式。
拓展建设范围。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在按要求建设的重点单位、社区以外,将城市大型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古建筑、全国古村古镇、以木质结构为主的50户以上的连片村寨、区域性火灾隐患场所、危化品生产企业等11类场所纳入建设范围,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区域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标准,提高了微型消防站建设范畴。
细化建设标准。将微型站建设与单位实际相结合,明确站房选址、人员组成、器材配备、档案建设等标准。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设置站长、副站长、消防员等岗位,并根据火灾扑救需要,配置不少于1台手抬机动泵、10具灭火器、10盘水带、2支水枪、1把消火栓扳手、2把火钩等灭火器材以及4套防护装备、1部值班电话。
落实日常管理。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细则》,落实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学习训练、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明确站长、副站长管理协调职责,消防员开展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宣传教育等职责,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目前,全市已有121家重点单位、45个社区、21个其他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发展队员1000余人,配备灭火器材1870件及个人防护装备187件(套),通讯器材986件。
整合资源,凸显运作实效。
站点互联互查。在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从各站点抽调一名人员组成消防安全互查队,每月指派消防安全检查队对互联互查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交受检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对发现且无法当场整改的隐患书面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审核确定后,下发相应的法律文书责令整改。
主推联动救援。将所有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纳入各地灭火救援体系,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培训,强化灭火技能训练,完善初起火灾处置的人力和装备保障资源库,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的指挥和调度,参与周边区域火灾的扑救、疏散被困人员、处置险情,切实发挥好微型站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开展交叉培训。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交叉教育培训,以区域联防为出发点,对每个区域联防微型站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授课、实操或其他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单位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教育阵地,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入户消防宣传,并结合各节点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演练等活动,提高单位从业人员消防意识。
建立机制,驱动长效发展。
实行联防办公。由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牵头组织微型消防站成立区域联防办公室,消防大队负责县城以上城区内微型消防站的区域联防工作,派出所负责乡镇辖区内微型消防站的区域联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联合演练,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成员单位大会,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通报区域联防工作情况。
明确奖惩考评。结合市消防安全责任状考核,将微型站建设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由市政府派组对各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微型站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同时,将微型消防站建设作为各大队业务检查考评,并定期不定期派组对各地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完善分析、检查、督导工作机制,对开展情况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推动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挂钩帮扶指导。确定消防监督员逐一挂钩到列管的单位和社区,指导帮扶解决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印了各类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手册》,并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培训会等活动积极引导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单位,将微型消防站真正打造为火灾隐患巡查队、初起火灾扑救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切实建好、用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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