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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玉溪华宁大队立足实际,遵循“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思路,坚持“政府负责、形式多样、管理规范、一专多能、协调发展”的原则,高站位谋划、高起点推进,积极探索研究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新举措。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克服了经费落实难、装备购置难等诸多困难,先后组建了青龙镇、盘溪镇、华溪镇、通红甸乡4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并配备了4辆专职消防车、4台消防水泵、4台机动链锯、8支水枪、48盘水带、4把消防斧、20套个人防护装备等器材装备,达到了“有房、有车、有队员、有经费保障”的“四有”建队标准,实现了全县4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100%的目标,并在全市第一家完成全部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车更新任务。
“三项指标”,助推队伍建设。修订《意见》。县政府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并牵头组织发改、财政、人社、消防组成联合工作组,专题调研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工作,全面掌握了解专职消防队员招收模式、执勤模式、管理模式,推进“保障到位、正规有序、一专多能、战斗力强”的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为支持专职消防队建设,县委、政府先后划拨52万资金支持乡镇专职队伍建设。制定《标准》。根据专职消防队伍工作需要和当地财力状况,将专职消防队建设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综合利用现有的乡镇公安派出所办公场所设施及库室,确保有消防办公室、集体宿舍、器材装备库、消防车库。出台《办法》。县政府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4次,持续抓好《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宣贯工作,为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定准方向,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出台《华宁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提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交接班、内务设置、作息等规章制度12项,设立盘溪镇专职消防队为规范化试点基地,先后组织8名专职队管理人员到试点进行学习,对4个专职队的库室、设施进行了规范统一,制作下发了营区规范化标识标牌4个,并每季度对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提升了专职消防队软硬件规范化水平。
“三种模式”,填补力量空白。统一建队标准。认真贯彻《云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根据消防工作准军事性的特点,乡镇专职消防队依托公安派出所建设,整合专职消防员及乡镇有关力量按“3X”思路(“3”即3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X”即指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协警力量,总数不少于9人)组建了4支乡镇专职消防队。三队合一建队。将乡镇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专兼职力量整合为一,实行“防消一体化”,降低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和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成本。在实践中,派出所消防警组由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社区民警、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派出所协警组成。营房统一设置在乡镇派出所,车辆、器材装备分别依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应急救援分队、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配置,有效发挥队伍“一专多能”的作用。到目前,全县共组建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8支,下派驻所文员8名,队员人数达16人,配置消防移动执法终端8台。严格队伍招收。强化聘用制度,制定出台《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人员招录办法》,通过张贴招聘公示、发布招聘广告等形式进行公开招聘,并严把聘用关,通过严格的基础知识考核、体能考核、政治审查、体格检查、面试等环节,层层把关,成功招收了23名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的合同制消防员;优先招收复退伍士兵,将优秀复退军转人员引进消防部队工作,在职专职消防员中复退军人3名,占总数的13%;坚持本地人力资源为主,域外为辅的原则,通过对口就业招收协议,吸纳具有文秘专业和驾驶、计算机等技术专长的院校大专生到消防部队工作,目前在职专职消防员中大学生5名,占总数的21%。
“三个统一”,落实保障权益。统一保障标准。县政府将专职消防队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统一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投入经费3-4万元进行供给的标准,先后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人员参保率和职业健康建档率达到100%。队员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根据驻地实际确定,工龄每年增加50元,每月收入基本工资最低可达1600元,最高可达1800元。队员除享受带薪休探亲假外,在确保执勤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人员在位的情况下,采取“上5休2”的执勤模式,着力解决了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保障权益得不到落实、征招难、流动快等突出问题。统一考评标准。不断建立健全监管、考核、奖惩工作机制,重新修订完善《华宁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从思想政治、业务学习、职业道德、灭火救援、日常管理、卫生质量、警容风纪、日常养成、执勤备战、作风纪律等方面逐一进行细化,专职队员则与现役官兵保持训练科目、训练课时、训练标准“三同”,采取月考评、半年考评、年考评方式,科学评价队员工作、训练、执勤情况,切实将结果与年终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实行严格的奖优罚劣,对在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人员,提请县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统一调度指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县政府统一组建,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主管,公安、消防负责配合管理,全县所有专职队伍均参照现役部队的标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规范执勤战备制度和调度指挥程序;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过程中,专职队统一接受消防大队的调度指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定期开展队伍形势分析会、典型火灾事故战评,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确保队伍建设合理有序。
“三大训练”,提升作战能力。强化日常训练。结合全县灭火救援任务特点,根据执勤实力和装备配备情况,开展常规体能和技能训练,体能主抓3000米跑、100米负重、俯卧撑、仰卧起坐、单双杠训练和负重攀登楼层等课目训练,强化队员耐力、身体协调性和爆发力;业务注重一人三盘水带连接操、两人五盘水带连接操、救生结绳法、单干线三支水枪操等内容训练。注重合成训练。从“操场训练”向“应用训练”转变,重点开展水罐消防车、手抬机动泵出灭火剂操、手抬机动泵与水罐消防车串联供水出水操等训练,鼓励专职队员开展其他合成科目训练和自创科目训练,使训练工作更加科学、更有实效。突出实战演练。立足“练为战”,以日常训练和合成训练为基础,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村寨、缺水地区等开展实地实战演练,全年实地演练不少于4次,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2次。同时,强化专职消防队伍联勤能力,联合林业、森警、民兵等开展联合演练,切实提高队伍灾害事故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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