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慧聪消防商城正式上线
为有效治理“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凸显等消防安全问题,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向六城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发出通知,就规范太原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各“城中村”要根据实际,建立一支专(兼)职或志愿消防队,队伍建设要达到“有10名以上专(兼)职消防队员、有一个固定的执勤场所、有一台小型消防执勤车辆,有一批简易灭火器材和一台手抬机动泵、有一定经费保障”的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太原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六城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城中村”消防工作。各乡镇要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建立并完善消防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消防档案,督促各村消防工作开展。
同时,各“城中村”要与每一户经营业主、房屋出租户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每个营业性场所配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场所要坚决取缔。各“城中村”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志愿消防组织管理、燃气管道电气线路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城中村”消防责任体系。
“城中村”改造要结合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同步编制消防规划,同步建设消防道路和水源。按照“先容易后深入”的原则,结合村内主要通道和消防水源实际,疏通建设消防通道;对设有市政管网的村庄,按照标准沿主要道路每隔120米建设一处室外消火栓,保证火灾时消防用水;没有给水管网的,要在村主要通道入口处建设一处消防水鹤;水源缺乏的,要在村主要通道的两侧按照规定各建立一个36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同时,各地要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严肃处理圈占、埋压、挪用消防设施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以及在消防通道上刨沟、挖坑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夯实“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基础。
作者:李青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