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深刻吸取云南独克宗古城、贵州报京侗寨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农村,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古村寨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近日,丽水支队司令部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工作,起草了《丽水市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指导意见》,并积极提请市消安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该《意见》,全面指导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中明确了适用范围、消防基础建设、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布置的要求、农村消防水源建设要求以及消防水源日常维护管理要求。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将根据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下半年,市消安委将适时组织召开消防水源建设现场会,同时各地将在年底前完成古村寨、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和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水源建设工作。
《意见》还强调各地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乡镇、村消防工作管理网络,落实水源管理经费,充分发挥网格员、治安员、保安员队伍的作用,把消防水源纳入日常巡逻、守护工作的内容,发现消防水源所处位置的标志牌损坏、失落的,要及时进行修理恢复。同时要求各乡镇,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要结合文化、普法教育等活动,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倡导村民一起关心、爱护、保护消防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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