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清明节“传承文化、传布美德、传递亲情”的功能,弘扬中华传统、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发出倡议: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安全祭祀。
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社会集体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提倡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倡诵一次家规,重温一次先辈美德,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尚,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践行低碳文明祭祀活动。
环保祭祀。摈弃焚烧纸钱、冥物等祭奠方式,不在街道、小区、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鞭炮,影响他人,污染环境,以实际行动维护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节俭祭祀。传承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多关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时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清明祭扫倡导“简祭”、“薄祭”和“网祭”、“公祭”等新的祭奠形式,反对浪费、庸俗、愚昧的祭奠陋习,使清明节祭扫由注重实地实物祭扫向以精神传承为主转移。
安全祭祀。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尽量避免在高峰时段集中祭扫;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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