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摘要:本文根据景区的概念、分类和当前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了景区火灾危险性、人员结构特点及景区发生火灾事故后带来的社会影响,并从景区消防安全组织、宣传、火灾防控等方面对加强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几点思考。
主题词: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
旅游景区是指具有吸引国内外游客前往游览的明确的区域场所,能够满足游客游览观光,消遣娱乐,康体健身,求知等旅游需求,应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旅游景区按照其性质可以划分为文化古迹类、风景名胜类、自然风光类、红色旅游类等等。景区存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人员结构复杂、人员素质叁差不齐、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等特点,由于人员结构和素质的不一致性,导致景区发生火灾事故的机率较大,发生事故后网络媒体炒作可能性较大,随之带来不良社会负面影响,严重影响景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做好景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是进一步推进景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景区生态旅游事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对如何做好景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
要做好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着要条件,要进一步推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力度来抓,在抓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同时,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精心部署合理安排本级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共同构筑平安和谐景区。
二、建立健全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明确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新、改、扩建的建筑要及时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景区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应根据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对景区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管理水平,适时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景区人员密集场所要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管理
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督查室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工作扎实到位,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纳入各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规划部门对拟建的建筑要严格按照本行业相关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施工许可等,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防火间距等,对拟建的达不到审核、备案的建筑要提前通知消防部门,消防部门要提前上门做好服务,切实解决景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够、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对达到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项目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工商、卫生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许可作为办理相关证照的前提条件,合格一家办理一家,对已办理许可证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函告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其营业执照等。旅游部门要将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监督检查内容,督导景区各单位切实整改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教育内容,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各乡(管理区)、安监站要将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按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和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四、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景区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在消防监督主力军的作用,加大对景区宾馆、旅社、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旅游旺季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保证各单位切实整改火隐患。同时加强执法上门服务,对新、改、扩建建筑做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和备案消防验收工作,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发生,对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上门服务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新隐患不出,老隐患不留。
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是依托景区大型LED宣传屏幕,在旅游重要时段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知识,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标牌,依托旅游等职能部门、管理部门、通过在景区景区主要路段、入口、乘车场站等处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知识及提示等,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同时利用景区服务系统、客运车载电视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提醒游客进入景区注意消防安全;三是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设立固定宣传阵地,形成消防安全宣传常态化,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加大旅游高峰期消防安全宣传,在旅社高峰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安全广播等形式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五是旅游部门在花节入景门票上印制消防宣传提示标语,提醒游客注意消防安全;六是成立景区消防志愿服务队,切实为游客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大力开展公益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七是加大景区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在景区宾馆、旅社、公共厕所等场所设立消防安全标识牌,提醒游客注意消防安全。八是运用培训和演练相结合方式,加强景区旅游行业的管理人,保安、服务导游等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导游的职业规范,导游在讲解景区自然风景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消防知识讲解提示。
六、强化景区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
特别是加强景区人员宾馆、旅社、餐馆等人员密集场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责任主体意识,大力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完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设置,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队整改火灾隐患,对历史遗留的无法整改的老大难问题,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宽度不足没有条件整改的旅馆等单位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逐步增配逃生绳、防毒面罩、手电筒和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有条件的单位设立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七、加强景区木质结构房屋的火灾防控
景区木质结构房屋较多,耐火等级低,燃烧迅速,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速度快,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现象。一是要充分发挥行业联动作用,供电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对加强对景区木质结构特别是木结构建筑的检查,切实整改电源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同进加强对景区零、小、散农户的检查,督促整改电源线路老化和敷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二是加强木结构房屋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增配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三是木结构房屋采用喷刷防火涂料等防火处理措施,提高其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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