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文章摘要】从国外市场状况和国家及各省政策可以看出,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产品即将迎来一个巨大的市场,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安全保障,而相关技术的改进将使其更好的在火灾预警中发挥作用。
一、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概述
(一)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作用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结构简单、安装简便、报警响应迅速、成本低廉、适用场所广、“环保”等因素。
家庭火灾死亡案例的62%源自没有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探测报警器没有正常工作;安装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起作用的家庭,在发生火灾时,逃生的机会比未安装或安装未有效工作的家庭高63%,尤其是在火灾很小时,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及时报警增加了自我灭火和逃生的机会,死亡率仅为1%。
(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行业整体市场概况
从我国和美国2010年火灾统计数据分析,住宅和宿舍是火灾发生数量多、死亡人员多的集中地,而厂房和仓库火灾(美国为建筑物火灾)占火灾金额损失的70%以上。
我国目前实施的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都是要求在各类大型或较大型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中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火灾探测器主要安装在楼梯间、走道、电梯前室等位置,而对普通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多层商住楼、小型旅店、商店、小型娱乐场所、小型加工厂以及各类建筑的居民房间都没有规定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此,在住宅和人员密集的小型场所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覆盖的场所,为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推广使用经济适用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在美国和欧洲国家,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在70年代即推广使用,现在已基本被社会所认可。同时,这些国家也对该类产品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并不断修订。1997年美国在用的烟雾报警器就已经超过2.3亿只。美国消防协会的近期调查,96%的美国家庭都有至少一只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大部分发达国家或通过制定法律规定,或通过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在居民家庭和小型企业等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提高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生还几率。根据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经验,需要专业机构(如消防协会、消防局等),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如居委会、妇联等)和热心人士进行广泛地、长期地宣传,并由国家层面出台强制性安装规定,推广使用的长效机制才能得到保证。例如,美国1974年通过“联邦消防法”,加拿大1975年通过“地方消防法”分别规定自1980年起的新建住宅到2004年止所有住宅必须依法安装烟雾报警器(即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日本2003年修改“自卫消防法”规定自2006年6月1日后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即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2011年6月1日后老旧建筑也需要安装,并制定了各地区的推进时间方案,成立了住宅防火对策推进协议会。澳大利亚也规定2007年7月1日起要求强制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在2006年。我国已开始重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推广,公安部消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发布了《关于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技术的通知》,明确提出该探测报警器主要适于安装在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尚未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和场所,如: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工棚、家庭旅馆、小型餐饮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和场所。2006年以后,河南、辽宁、山东等省相继制定了地方标准,规范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设计、安装、使用。2011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修订通过的《山东省消防条例》首次对高层住宅消防安全作出详细规定,明确新建高层住宅要分户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由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前设置,否则将面临重罚。《条例》规定,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每个房间都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也要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安装。违反这一规定,必须限期改正,否则最高可罚款5万元。而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节能材料、消防产品,建设、施工单位要现场抽样送检,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性能。否则,将面临最高罚款10万元的严厉处罚。2012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得到广泛响应。该《规定》明确提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等的寝室、宿舍,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已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以及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增设建筑消防设施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在第九条中指出,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当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
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市场规模及应用领域
(一)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市场规模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中国是属于消防报警的一个新兴的分支。主要应用于居民住宅及小商场、小医院、小旅馆、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国家相关法规还在制定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属于国家鼓励类产品。目前仅山东、上海对于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国家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将会有更快的发展。现阶段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市场还在起步阶段,国内消防报警行业中大公司每年的产量不大,一般是根据订单生产,一些公司也会备些存货。但是一些中小公司产量却是很大,独立火灾报警市场主要集中在住宅安装上,住宅分为原有住宅和新建住宅,目前原有住宅市场主要通过个人行为购买,个人购买行为只要通过网上订购和电子产品商店购买,新建住宅市场目前主要为强制安装,随着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新建住宅非强制安装部分也会出现大量的个人购买行为。
美国、加拿大在70年代出台了相关规定后,用了20年时间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普及率达到了96%。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的日本,在新《自卫消防法》出台后,用了5年时间将独立式报警器的普及率达到了64%。这3个国家每年普及率在5%-12%之间。我国独立式报警器市场按平均每年普及率5%计算,以2012年全国城镇家庭户的住房套数为230613997套为基数,未来每年将有1153.07万户安装独立式报警器,按每户安装2个,每个80元来计算我国独立式报警市场的未来潜在市场规模,每年潜在市场规模大约18.45亿元。
(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行业技术应用现状
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是目前世界上应用较普遍的一类独立工作的火灾探测报警器,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有离子感烟式、光电感烟式、激光感烟式等几种型式。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在我国发展比较晚,但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从我国国家标准GB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于2006年7月17日发布,2007年4月1日实施。感烟火灾探测器从工作原理方面分为离子型和光电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对微小的烟雾粒子响应较快;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对较大的烟雾粒子较为敏感火灾的初期,空气中微小的烟雾粒子较多,因而离子火灾探测器会比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提早报警但因火灾发生后蔓延极快,事实上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与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时间相差不多,同时因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存在放射源辐射会造成轻微污染,所以,现在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应用越来越少而普遍使用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适合家庭和小型场所使用的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是国内实现小范围火灾探测报警的主推产品。
三、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将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集成新的工能,使其更好的在火灾预警中发挥作用。目前各大厂家都有在进行研发,研究的方向主要有:环境漂移补偿技术,降低误报警率;语音报警系统,能使使用者更清楚的知道火灾的发生和报警器本身故障所在;后向光电感烟探测技术,提高火灾的识别能力,降低漏报;电话或短信报带技术,能实现对报警器和远程控制和交流;电话或短信报警技术,通知更广范围的人群及时躲避火灾。总之,更方便、更准确,更易操作,是各生产厂家研发共同追求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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