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陕西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深入落实,省上专门成立终身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亲自担任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恒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和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全省各地也充分认识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重要性,先后成立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或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挂帅,全力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取得实效。
及时下发通知,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公安部的《指导意见》精神,总队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并提请省公安厅于6月下发了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责任追究的基本要求,促进执法干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严格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工作。同时,要将《指导意见》广泛下发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促使相关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关口。
精心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自推行终身负责制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均将完善档案作为落实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重要举措,以落实终身负责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终身负责制档案。从今年6月开始,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中均建立了终身负责制档案。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截止12月,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已建立终身负责制档案854份。
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追究程序。省公安厅规定了启动责任追究的三种情形以及认定和处理方法,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启动责任追究;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均由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启动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调查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军政主官担任组长,同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调查发现的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税务、银行、质检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人员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全省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均将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追究作为一项重要举措,从严整治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12月,对于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开展责任追究123个;对于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开展责任追究27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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