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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防解难题推进两级党委班子规范化建设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11-28 08:53 出处:中国消防在线 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在一些地方的消防支队、大队两级党委,职责分工“模糊化”、权力运行“随意化”、监督制约“薄弱化”这三个问题禁锢了队伍的持续发展。如何有效破解难题,促进两级党委班子高效运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

慧聪消防网讯 在一些地方的消防支队、大队两级党委,职责分工“模糊化”、权力运行“随意化”、监督制约“薄弱化”这三个问题禁锢了队伍的持续发展。如何有效破解难题,促进两级党委班子高效运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提出破题之策——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全力推进支队、大队两级党委班子规范化建设。

“抓好班子建设才能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党委一班人看来,支队、大队两级党委的高效运转,对保障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012年8月以来,广西总队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破解三大难题,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保平安”。2012年以来,有1个支队级、3个大队级党委获部消防局表彰。全区已保持13年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良好态势。

破解职责分工“模糊化”难题

为破除基层部队“一把手”的陈旧观念,改变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军政主官职责定位模糊、责权不一致的状况,推动“政治主官任书记”制度归位,广西总队严把党委正副书记“入口关”和能力素质的“建设关”。他们先后将20名综合能力较强的军事主官转任政治主官,选准配强正副书记,依据《政工条例》和《党委工作条例》,合理确定支、大队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经过努力,各地支、大队形成了既共同负责、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有效监督的主官工作机制。

广西总队明确,军事主官对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行政管理负主要责任,政治主官对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军政主官不直接分管后勤工作,经费开支实行联审联签制度。军事主官负责签发消防监督业务法律文书,政治主官按规定参加监督执法集体议案、参与日常防火监督并负责法核工作。同时,规定一类、二类支队的副支队长协助主官分管防火、后勤工作;三类支队的副支队长协助主官分管后勤工作;一类支队副政委负责支队纪委工作,兼任纪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二类、三类支队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支队长,兼任支队纪委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此外,明确支队军政主官对司、政、后、防4部门的分工负责制,各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必须对军政主官负责。通过一系列举措,逐步实现了“一把手”向“双主官”的转变和 “一人履职不足”向“两人共同负责”的转变。

破解权力运行“随意化”难题

长期以来,基层消防部队党委中存在党政不分、以政代党、以党代政、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等痼疾。为此,广西总队细化党委班子的议事范围、议事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规则,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为规范党委班子的议事范围,总队党委严格区分党委会与首长办公会、行政例会,一改党委不议思想政治教育、不议消防执法、不议队伍管理、不议执勤备战的“四不议”局面,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执法事项、大额经费物资使用的“四重一大”纳入两级党委议事日程。按照规定,支队首长办公会和月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大队办公会和月工作例会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及时研究落实党委决议。

他们还对决议决策实施等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提前2天将开会议题内容通知各委员,各委员对议题进行酝酿并签字,半数委员不同意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讨论发言按照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顺序逐个进行,从制度上克服议而不决、决策随意和程序简单化现象。为了规范党委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两级党委坚持“四不议”,即应由军政首长决定的问题党委不议,应由机关部门处理答复的问题党委不议,应由行政首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党委不议,没有确定议题的不搞临时动议。在决定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党的重大问题时严格实行票决制。

在这种实实在在的决策的支持下,广西各支、大队党委敢试敢闯,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明显提升。近年来,全省共投入2000多万元为基层办实事,南宁市支队争取政府落实486亩地投资2.88亿元建设广西首个消防训练基地、钦州市支队争取政府投资800万元购置广西首套远程供水系统、百色市支队完成“四个一”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配备试点工作。总队还被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先进单位。

破解监督制约“薄弱化”难题

创新消防执法机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廉政风控机制、创新党委理财机制——这是广西总队针对基层党委班子监督不到位、警令政令不畅的难题,专门推出的四项新机制。

他们将监督执法工作纳入两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支队政委、纪委书记参加集体议案;明确防火处处长、分管防火的副支队长、支队长执法审批权限,赋予两级党委集体议案的调整权,有效保证了党委、纪委对监督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双考”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广西总队首次利用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生成试卷和评分,委托广西公务员考试中心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对考试成绩“良好”以上的干部实行差额考核。在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赞成票均“过半”的前提下,进入党委票决。不仅如此,总队充分保障和尊重基层党委的干部任免建议权,规定副团职领导干部任免充分征求支队级党委的意见,营职领导干部由支队级党委上报任免意见。利用这一机制,总队先后任免调整124名团、营职干部,破格提拔13名营以下干部,匡正了用人风气。

广西总队出台了廉政文化建设十项标准,明确各支队级单位纪委书记同时兼任总队纪委委员,全面推行廉政约谈和社会评廉制度。总队、支队纪委定期分级约谈有消防监督执法权的干部,约谈对象要进行汇报剖析,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支队纪委全程跟踪监督消防执法,每月随机抽取不低于50%的服务对象回访。在各项规定和决策部署得到落实后,群众信访量同比下降了23%,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8%以上。

部队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为此,广西总队规定,支队军政主官不直接分管后勤,支队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后勤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支队长、军政主官、党委会四个层次进行审批;大队经费开支按照军政主官、大队党委会研究并报支队审批两个层次执行。通过落实党委理财新机制,2013年全区消防部队“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去年减少1676万元,减幅为47.6%;全区消防部队地方消防经费预算达7.15亿元,同比2012年增幅达到77.6%,14个支队争取到装备建设经费3.03亿元,同比增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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