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6日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办法》明确,包括三级甲等医院等11类被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的在生产、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火灾高危单位应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有条件的单位可与内部视频监控系统连接,并结合单位火灾危险特点,增配安全控制与疏散管理系统、日常巡查检查管理系统等先进的消防技防设施。此外,火灾高危单位还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2018年11月30日废止。
天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慧聪消防网讯 26日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办法》明确,包括三级甲等医院等11类被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的在生产、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并确定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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