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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支队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补充规定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9-04 09:20 出处:中国警察网 作者:张旭 许国虎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干部工作,解决基层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消防支队印发《襄阳市公安消防部队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补充规定(暂行)》,从制度上规范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

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干部工作,解决基层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消防支队印发《襄阳市公安消防部队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补充规定(暂行)》,从制度上规范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

规定明确,入警大学生、部队院校毕业学员第一任职必须在县市大队、中队。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评为优秀以上的,方可调整至市区大队、中队工作,严禁采取空挂、借调等形式变相脱离基层岗位。对于在县市工作时间满5年且期间等次制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的干部,依据工作情况和大队党委意见视情予以交流。驻艰苦地区大队、中队任职的干部,同等情况下优先晋升;对于实际在艰苦地区工作时间满2年且期间等次制考核均为优秀的、或满3年且期间等次制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的干部,依据个人申请和大队党委意见视情予以交流。在支队举行的城区大队(含襄城、樊城、高新、襄州大队)参谋岗位双考选拔中,城区大队干部凡是落选的,均调整至县市大队工作。

规定要求,简政放权,严格规范抓基层工作秩序,使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工作。严格控制工作组、考核组数量,支队下派工作组、考核组一律由军政主官共同审批,尽量以综合性工作组、考核组为主。严格落实基层干部休假、体检等制度,支队干部年度休假计划报支队备案,落实情况纳入支队年终检查考核内容;非因紧急、重大任务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取消干部休假计划;确因任务需要影响休假的,必须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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