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深入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促进政府、部门、社区消防监管责任落实,近日,广东省云浮市政府出台了《消防安全约谈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该《约谈制度》由市消防局起草,经市政府办公室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市法制局审核,再由市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一、明确约谈对象。《约谈制度》明确约谈对象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辖区火灾形势严峻、造成人员伤亡或被省、市政府通报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列入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被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逾期未能顺利摘牌的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被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二、实行约谈分级。对于一般情形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组织约谈,但对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被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逾期未能顺利摘牌的,由市人民政府领导主持约谈。
三、规范约谈程序。约谈以市政府约谈会议的形式进行。约谈前,应下发约谈通知书通知被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人所在单位;约谈后,被约谈人所在单位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约谈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四、严格约谈责任。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制度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因约谈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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