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8月22日,广西钦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钦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对29个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有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为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钦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钦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钦州市消防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格局为目标,进一步推动住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29个行业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要求消防安全委员成员单位制定措施定期开展本系统排出整治工作,形成火灾隐患单位定期通报、行业部门联合治理等工作落实机制,有效改变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强力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8月以来,联合住建、工商、教育、质监、旅游等多部门组成38个检查组,以学校、商场、市场为排查重点,深入全市151家学校、46个商场、21个市场开展排查整治,共检查场所686家,排查火灾隐患50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8份,办理处罚案件13起,罚款42万元,责令“三停”4家,实施临时查封6家,行政拘留3人,拆除2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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