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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6-04 09:08 出处:消防周刊 作者:刘福波 魏昆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近日,贵州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慧聪消防网讯近日,贵州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

该办法从3个方面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的实施进行了明确。一是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等单位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审批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追究程序。即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或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消防质量责任,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现存在因设计、施工质量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由省消防总队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责任进行调查认定;责任处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将责任追究情况记入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作为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税务、银行、质监等部门,纳入诚信体系。三是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报之日起,对建设工程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并按属地原则,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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