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2013年,德州市95%的农村社区达到“六个一”标准,即:每个村至少有一支义务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及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
德州市各县(市、区)要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组织、消防制度、消防队伍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做到同部署、同规划。对易燃建筑密集、房屋毗连成片、无消防通道、无天然水源的村庄,有计划地实施改造,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改建工业项目的消防监管力度,严格防火设计审核和验收,防止将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
上半年,德州市要完成首批39个乡镇(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其中,16个全国重点镇、省中心镇要达到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下半年,其他乡镇或超过5000人的大、中型社区要建立志愿消防队;2014年,进一步巩固乡镇(社区)消防队建设成果,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既符合德州市经济发展实际,又能满足广大农村、社区消防安全需求的乡镇(社区)消防队建设的健康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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