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2013年04月25日05:59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我有话说本报讯(记者王眉灵)昨日,四川省“4·20”芦山7.0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在各安置点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防雷、防汛、用电、用气等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各安置点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重点安置点可配专(兼)职消防员,要在相对集中的安置点组建义务消防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民政、气象、水文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安置点做好防范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次生灾害的相关工作;电力部门要定期对安置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煤气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天然气管网和供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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