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由西藏消防总队组织编制的第一部西藏自治区地方消防标准《古建筑分布式高压喷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DB54/T0065-2012),前不久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于1月24日正式施行。
西藏自治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点)3400余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多为堡垒式土木石碉楼结构,且大多远离市区,依山而建,殿宇重叠,连环相扣,普遍存在火源、电源、烧香拜佛监控难,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条件整改难,缺消防水源、缺消防通道、缺消防设施、缺消防力量,怕火、怕水、怕破坏、怕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六难、四缺、四怕”问题。西藏消防总队立足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实际,结合西藏高原特殊环境和气候条件,在前期开展“西藏古建筑灭火技术及装置”项目研究和西藏各大古建筑消防工作调研获取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制定了《古建筑分布式高压喷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分为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系统设计、系统安装及调试、系统验收、使用及维护等7部分,对于加强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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