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继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奖励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后,2013年,绍兴诸暨市政府再次安排专项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奖励成功创建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的行政村,以鼓励诸暨市各镇乡(街道)的行政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切实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扎实推进全市新农村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诸暨市在深入开展消防基础两个“五有”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机制,积极组织全市各地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创建活动,全力夯实农村防控火灾基础。
3月4日,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3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细则》(市委办〔2013〕34号),要求诸暨市各地深入开展新农村消防安全示范村建设工程,并再次将新农村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建设奖励经费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在2013年再次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奖励成功创建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的行政村和次年通过巩固验收的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
对消防安全示范(达标)村的创建,诸暨市明确坚持自愿申报、分级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按照标准创建,凡符合认定条件的行政村,由各行政村按照程序自愿申报。消防安全达标村的申报认定由诸暨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在消防安全达标村的基础上申报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并对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标准,每年对已授牌的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处理。
一直以来,诸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动员组织全市各镇乡(街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2012年,诸暨市115个行政村成功创建市级消防安全达标村,其中有17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市级消防安全示范村,26个村通过绍兴市考核验收。诸暨市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行政村领导干部和村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
据了解,诸暨市政府对新命名的达标村奖励5000元;对新命名的示范村奖励25000元;对往年成功创建并通过今年巩固验收的村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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