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

云南六项制度强化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监管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3-01-21 08:50 出处:慧聪消防网 作者:鲁成艳 曾金华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近日,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联席会议、定期报告、调研走访、联合监管、联络定员、交流座谈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系统内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支持。

慧聪消防网讯近日,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联席会议、定期报告、调研走访、联合监管、联络定员、交流座谈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系统内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支持。


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各级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必须通报当前消防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对本地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向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安全现状,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情况,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开展情况,所属出租房、商品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季度报告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作为工作决策参考。调研走访制度,要求对各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特点、重点以及年度工作安排进行了解掌握,对各行业系统火灾危险性进行分析研究,征求各行业系统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消防安全指导服务的过程,并将调研走访工作作为制定年度消防监督工作要点的重要参考。


联合监管制度,是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联合参与监管的一项制度。成员单位实现信息互通,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依照法定职责消除火灾隐患,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监管盲区。联络定员制度,是由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全面负责相关工作联络事宜。联络员积极参与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实践中掌握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努力成为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的“明白人”,提升履职能力。交流座谈制度明确每半年应开展一次,可采取座谈会、现场会、交流学习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每次交流座谈内容进行记录,可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也可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来稿单位:云南消防总队)

0

精彩评论

暂无评论...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