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消防法》实施3年多来,我市消防工作存在流程不科学、人手不够、消防设施建设市场竞争主体数量偏少等问题,由此造成企业工厂的消防建设成本偏高。
市政协委员罗建锋认为,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均由消防部门负责,“运动员”和“裁判员”两种身份合一存在诸多弊端。企业为了办理审批、验收事项,有时候要跑十多次的消防大队,企业办事成本大大增加。他建议,要规范消防工程建设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限时办结期限、首接责任制、一次告知制等工作制度,避免久拖不决,提高消防业务的办事效率,降低申请企业的时间成本。推行“阳光政务工程”,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增加施工企业数量,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消防设施工程的建设价格。健全监督制度,加强监管力度,防止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火灾原因认定等工作环节中出现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内外勾结等权力寻租现象,降低施工企业的建设成本,从而间接降低企业在建设厂房消防设备和日常维护中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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