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消防法律法规和建设部有关建筑工程审核、施工以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近日,山西太原市召开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会议,以规范太原市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消防部门要按照辖区划分,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同时加强对辖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消防责任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施工工地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并做好维保养护。在建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要根据建设进度,至少设置2根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且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
建设工程审核备案过程中,消防人员将会提前告知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加强施工工程中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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