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海岛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管理、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意见》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意见》要求公安、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支持和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共同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健康发展。《意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灭火救援需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志愿消防队、巡防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或消防执勤点,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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