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山西新绛县委、县政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详细的消防规划,加大消防设施投入,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并专门制定农村及城中村消防设施建设五年规划,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稳步推进”的思路,有力推动农村和城中村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一、明确三大任务,细化职责时限。加强农村及城中村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5个社区和5个村在2013年底以前完成规划编制,并且要具有可操作性。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市政消火栓建设。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完成新增安装数的20%、50%、30%,新城区于2013年底前完成安装任务。消火栓建设与老城区拆迁、道路拓宽和新区道路、供水等基础建设同步。修建天然水源消防取水点。2015年底前完成两个取水点,暂无城镇供水管网的,在重点地段和单位修建消防水池等设施,并增配大吨位消防水罐车。加快疏散消防车通道。采取有力措施清理、疏通现有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在2015年底前拆除。同时,在老城区等消防车无法进入的地带开辟消防车通道。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公安消防站(队)建设,2013年前落实一级消防站的建设用地,2014年前完成启动资金落实,2015年完成建设。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筹措资金,达到标准。推进小城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新纺社区试点工作。2016前,各乡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企业消防队伍等原有资源,建立多种形式专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志愿、义务消防队伍。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有一定器材装备的义务消防队;在离公安消防队较远、接警后5分钟不能到达起火点,以及公安消防队警力不足的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建立志愿、专职消防队。2014年,20%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队,10%符合条件的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2015年,上述两项指标分别达到50%、30%,2016年各达80%。
二、明确三个阶段,分步实施推进。调查摸底。2013年8月底前,完成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46号文件和省政府19号文件、市政府号文件,以及各级有关标准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本着“缺什么、添什么”,“欠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照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建设资金,落实责任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督查验收。住建局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在2013年6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目标实施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同年12月县政府组织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采用打分方式,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政府或部门限期整改。
三、明确三项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整个城市发展建设大局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取得成效。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做到“政府负责、部门齐抓、上下联动”。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就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队伍建设等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积极当好参谋,加强指导。住建局规划股、村镇中心严把城镇规划建设审批关;监察队、市容队做好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市政股、供水公司负责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建立机制。抓紧制定公安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建设管理职责,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适应扑救城镇火灾的实际需要。(来稿单位:山西运城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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