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日前,广西融水县投入227万元资金,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53个村寨防火工作示范点,巩固村寨防火改造成果,努力实现不发生或少发生村寨火灾的防火工作目标。
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完成之后,如何巩固防火改造成果,提高广大村民的防火意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工作的重点。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12年村寨防火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53个村寨防火工作示范点,每个乡镇按重点和优先的原则,确定的示范点数量为1—4个不等,其中乡级示范点48个,县乡共同打造县级示范点5个,总投入资金227万元。
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制。为确保村寨防火示范点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和取得实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韦海晋亲自挂帅,各县局室及各乡(镇)行政首长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干部提拔的依据,切实把示范点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真正起到示范样板的作用。
精心组织,科学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各乡镇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科学安排时间和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实行申报制度,落实村寨防火安全管理员。根据村庄的大小,每个示范点村屯落实1—3名村寨防火安全管理员,管理维护号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对村寨防火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和整改,并建立一支熟悉消防业务技能的村屯义务消防队伍,承担村寨消防宣传和扑救村寨火灾的任务。
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拓宽宣传渠道,营造防火灭火工作氛围。在示范村屯出入村庄的地方,修建一块宽2.5米、高3米固定的村寨防火宣传标牌,屯内修建一个长4米、高2.5米的固定的村寨防火宣传栏。各乡镇在芦笙斗马节、坡会、三月三等大型民俗活动上做好消防防火灭火宣传工作,并把消防知识宣传纳入“三下乡”活动中,同时在电视、广播上播放消防公益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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