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日前,山西省稷山县政府一次性向7个公安派出所划拨15万专项经费用于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全县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提供了后勤保障,大力提升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效能。
一、政府主抓,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派出所是基层综合战斗实体,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消防监督检查是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切实解决公安派出所经费短缺,无法正常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的难题,稷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多次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支持。县政府决定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同意按照农村乡镇每个所2万元、城区派出所3万元的经费进行划拨,大大提升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二、公安主推、消防监督纳入日常职责。稷山公安局根据警力、任务量、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将7个派出所辖区科学划分为21个警务区,派驻了147名警务区民警。同时,把消防监管、隐患排查、案件移交、宣传教育4类消防工作职责纳入派出所民警日常工作范围,要求每名民警每天至少检查4家单位,辖区的所有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稷山消防大队采取面对面交流、手把手传授的方式,指导派出所民警完善了消防基础档案、帮助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使派出所民警掌握了消防监督检查程序、内容、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能够独立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较好地履行了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三、民警主责,消防履职定入年终考评。稷山县公安局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中,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具体化、指标化,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打分,坚持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部门联动、考核评比、责任倒查等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表彰奖励,对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和查处责任。(来稿单位:山西运城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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