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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县级以上城市要建公安消防站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2-07-19 08:33 出处:四川法制报 作者:姚云辉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昨(1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消防总队获悉,省政府近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慧聪消防网讯昨(1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消防总队获悉,省政府近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结合四川省情,《意见》针对制约全省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从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城乡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层面制定细化了2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意见》指出,到2015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部要建公安普通消防站,地级县等建成公安特勤消防站。

常态化执法

“全警消防、多警联动”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各级政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安全评价,健全完善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需求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将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纳入财政监管体系。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的“全警消防、多警联动”执法机制。

消防规划编制

县级以上城市年底前完成

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成都、眉山、资阳要将消防规划同步纳入“天府新区”相关分区规划。2012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结合四川地域特色,提出在大中城市发达地区,边远、农村欠发达地区、民族和地震灾后重建地区实施消防安全分类管理。

夯实基础建设

成立省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为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意见》提出,在2015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有公安普通消防站,地级市、全国经济百强县和维稳重点县要建有公安特勤消防站,并发展省、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专家库、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以及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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