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竭力防止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年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的目标。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市还将招收1000名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员。
根据《意见》,至2015年,天津市将新建、改建56座公共消防站、7个二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滨海新区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水源、道路、通信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消防装备器材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将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辖区边缘为原则,加强特勤消防站及一、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中心城区达到每座消防站保护面积不大于7平方公里的标准。滨海新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同步加快公安消防站建设。消防队伍建设方面,在积极争取增加公安消防现役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招收1000名政府合同制消防队员。推动各工业区及镇域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人口超过5万人的建制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
在提升救援能力方面,新购消防车辆比功率达到10以上,主战车辆比功率达到12以上、水泵流量大于40升每秒。优化装备配备结构,提高与救援任务相匹配的举高、高喷、抢险救援、防化、远程供水等专勤消防车比例。推广应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等技术型装备和新型高效灭火剂。天津市还将加大应对特殊灾害事故的大型举高车、核生化侦测、多功能破拆、智能化通信、防化洗消设备、生命探测仪器、搜救救生以及个人防护等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的配备力度,按区域建立应急救援战勤物资储备库,以适应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战任务需要。加强消防科技支撑方面,开展智能激光型消防安全疏散逃生系统、大流量远程灭火组合供水系统等科技项目的研究。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火灾隐患信息举报中心,设立奖励基金,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而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则需完成“一办两员”任务,即:街道、乡镇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社区和行政村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设1名消防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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