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5日上午7时15分,澄海区澄华街道岭亭新村岭隆发3幢303号住宅因用气不慎引发煤气管道燃气意外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爆炸事故发生后,区公安、消防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并成功救出11名受困人员。住建部门也赶到现场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气源。约8时明火被扑灭。受爆炸波及,邻近住宅多处门窗、外墙不同程度受损,停放在楼下的二辆小汽车也被坠落物砸损。事故中有5人受伤,均为澄华街道岭亭社区人。爆炸发生的303号住宅业主蔡某有(男,48岁)、陈某佳(女,44岁)送汕头第二医院抢救治疗。而居住在403号住宅的一家人则有3人不幸遇难,邱某瀚(女,14岁)、邱某南(男,39岁)、蔡某玲(女,40岁)被送至澄海区人民医院后,因烟气窒息经抢救无效分别于9时10分、9时45分、9时50分死亡。
两位伤员都裹着厚厚的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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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下午,笔者来到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在病房见到了蔡先生夫妇二人。由于烧伤严重,两人全身上下都已经裹上了纱布,脸上也涂满了药膏,目前他们尚未度过危险期。据伤者蔡某有向笔者介绍说,事发当时他也不是很清楚,只记得5日恰逢十五,按农村习俗老婆早早就起床要祭神,向他借要打火机点香烛,谁料火机才一点燃就砰的一声爆炸了,后来他老婆扶着他跑了下来。
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的副主任医师孙泽光告诉笔者,蔡先生全身60%烧伤,他的妻子全身则达到85%烧伤,两人均是深二度烧伤。同时,他们还有不同程度的气道吸入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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