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7日下午,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法一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完善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了对消防基础建设投入力度,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管理,狠抓了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成人员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例”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一法一例”对消防工作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一法一例”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宾馆、酒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明显位置要设置预防火灾等警示性标志,企事业单位安全人员要增强使用和维护消防器材的技能。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防火和自救演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政府要按照《消防法》规定,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使消防基础设施尽快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巩固“清剿火患”工作成果,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火灾隐患检查,加强经常性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对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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