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江苏省政府法制办10日发布公告,11月4日上午将就《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献计献策。
草案指出,高层建筑全体业主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同一高层建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主和使用人的,应当确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草案明确了物业公司等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的职责。物业公司将承担7大职责,包括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方案,在每层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引导图,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同时,要督促、指导业主和使用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草案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修和火灾隐患整改的各种费用承担主体以及解决渠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避免用钱时“踢皮球”。
听证会将确定听证陈述人10人,听证旁听人不超过30人。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下午5时。草案全文见省政府法制办网站,或者至省政府法制办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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