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7月14日,《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示,自1996年第一家午托部现身郑州以来,午托行业十几年无人监管、标准缺失的现状将得到改变。《办法》要求,午托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午托人数至少要按1∶15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在食品安全上,午托机构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或选择有资质的企业外买配餐。
午托机构的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与110联网。大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户必须安装防盗网。
由郑州市教育局起草的《办法》,对午托机构的性质、管理、开办条件、审批登记以及责任追究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今后午托机构实行多头管理,教育、工商、公安和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物价等部门分别负责午托部的设立审查、注册登记、消防安全、餐饮服务、收费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法》公示期将于7月18日结束,在此期间,有意见者均可联系郑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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