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简称昌吉州)各地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斥资5520万元建设4座消防站,提升抗御火灾及抵御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随着乌昌(乌鲁木齐和昌吉州)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昌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大量投资项目的引进,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化危品厂房、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逐年增多。现今消防部队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还要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昌吉州现仅有消防官兵239名,却承担着昌吉州9.39万平方公里,160万人口的防火和灭火工作,捉襟见肘的消防人员力量与突飞猛进的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按照2006年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昌吉州各地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现已新建设的4座消防站,各地财政配套投入的建站经费达5520万元。政府大力支持消防站建设,也实现了昌吉州消防站建设的历史性突破。
为达到消防人员在接警后以最短时间内到达火场展开扑救,改变目前消防站数量不足的现状,昌吉州政府决定2011年在消防站稀缺的准东产业园区、天山景区、农业园区新建3座消防站,此举必将大大提升地区抗御火灾及各类灾害事故水平,为昌吉州经济安全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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