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6月19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就2011年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审定下发了《黔东南州2011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建设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阶段目标、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和标准,同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1年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正式启动。
为加强对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特成立由州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州民委、公安、财政、规划、建设、水利、林业、旅游、安监、消防、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具体负责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同时,各试点县市(区)也成立以县市长(管委会主任)为指挥长的工作指挥部,从民宗、公安、财政、规划、建设、交通、水利、林业、文化、旅游、安监、消防、供电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试点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试点村寨规划,培训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试点工作,并实行“一个试点、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011年,黔东南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原则是,民族文化旅游村寨将坚持“四改三保二强一高”(“四改”即水改、电改、厨改、路改;“三保”即保护民族村寨的自然历史原貌、保护民族村寨的文化传承、保护民族村寨的民居建筑风格;“二强”即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规范化制度建设;“一高”即全面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又好又快地组织实施。其他自然村寨按照“六改两强一高”(“六改”即寨改、房改、电改、水改、厨改、路改)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将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对列入危房改造的农户,若改造后的房屋在消防试点村寨核心区内,且为砖木或木质结构的,必须按消防试点建设标准同时实施电改、厨改;将坚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宣传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参与建设的主体作用。
2011年黔东南州农村消防试点村寨建设共实施37个,其中州级试点20个,县级试点17个。州级试点村寨的建设任务将在201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于11月30日前全部验收完毕;省州按核心区(即连片居住区)实行改造户数以每户3000元的测算标准补助村寨建设资金;对2007年到2010年州级试点进行复查巩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好有效、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随时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对2007年至2010年的县级试点村寨,各县市(区)要按照试点建设的标准进行全面整改、提高,必须达到州级试点的标准。2011年试点村寨是在各县市(区)上报名单中派员实地调查和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确定,本着建设一个、成功一个的目标进行安排。未确定州级试点的县市(区)仍按方案建设标准要求完成县级试点建设。
试点建设将按照四个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进行。第一阶段(4至6月),审查确定试点村寨,全面调查统计试点户数,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发动群众,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试点村寨建设规划;第二阶段(7月至9月),全面实施建设项目,基本完成硬件建设任务;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全面完成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对试点村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向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第四阶段(12月),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全额兑现补助资金。
该州政府就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试点建设具体内容和标准作出台了相关细则;就督促查检与技术服务,验收内容和工作纪律作出明确要求和规定。
目前,2011年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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