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指示要求,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研究出台《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城市消防工作进行规划。
《意见》主要对2011年至2013年全区消防工作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措施进行了规定,并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所负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把“严格落实单位主体、强化部门监管职能”做为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关键,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区财政预算,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区财政投入2365万元,分三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消防车辆装备配备和涵江区国欢镇消防站建设任务。
其中,1120万元用于消防车辆装备建设,1245万元用于涵江区第三个消防站——国欢消防站建设。2011年,投入350万元用于购置40米直臂云梯消防车一辆,投入300万元用于消防征地设计、项目招投标和奠基;2012年,投入420万元用于购置压缩空气泡沫车和18吨水罐车各一辆,投入500万元用于国欢消防站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建设;2013年,投入350万元用于购置压缩空气泡沫车和抢险救援车各一辆,投入445万元完成消防站整体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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