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为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综合实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7号文件,漳州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得力,积极谋划落实,消防装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地已累计筹措专项经费5397万元用于购置消防车辆。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漳州市委书记陈冬就如何加强全市消防部队车辆和装备建设专门听取汇报,市长吴洪芹第一时间表态要切实加大消防投入,确保公共安全,同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认真完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每年8月30日前必须落实资金、每年11月30日前装备到位的时限。市政府刘文标副市长批示“请市消防支队尽快提出市区年度购置计划,报市财政列入预算,并督促各县(市、区)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购置任务”。5月13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消防工作会,通报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目前,芗城、龙文、龙海、漳浦、云霄、东山、南靖、平和、开发区等县(市、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在各消防大队呈报的请示件上专门进行批示。龙海市市政府领导带领消防大队领导深入角美、龙池开发区协调车辆装备建设工作。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大队的积极努力下,全市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17号文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前,漳州市政府已同意支队本级所需的53米进口云梯车、高层供水车和18吨水罐车的车辆购置经费161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列支予以保障,同时还将今年的应急救援队伍专项经费479万元(其中157万元为正常经费、322万元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已拨付到位200万元。龙文区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1年将率先完成省市两级政府下达的三年车辆购置任务,一次性购置32米云梯车、压缩空气泡沫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各1部,目前已进入政府招标采购程序。龙海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8部消防车辆购置任务,其中40米云梯消防车已到位执勤,今年将购置53米云梯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车、18吨水罐消防车各1部。芗城区政府已经批准同意超额完成今年的车辆购置任务,将购置压缩空气泡沫车(进口)和32米举高车各1部,经费从土地出让金、慈善基金和财政预算追加解决。漳浦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原本购置一辆24米至32米举高消防车的计划提升至53米,同时要求财政部门、消防部门尽快组织资金及购置相关手续。南靖、云霄、开发区等县政府、管委会已同意由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完成今年的车辆购置任务,其中,南靖、云霄将购置32米云梯车各1部,漳州开发区将购置压缩空气泡沫车1部。漳州开发区同时还对明后年车辆装备购置计划进行研究安排,长泰县第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投入300万元购置32米举高车1辆和部分综合应急救援装备。东山县今年将先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消防车。
为确保车辆装备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全市各地消防站在2013年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消防站标准,漳州市政府还出台了考核评价机制,每年11月30日前,组织对各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由于装备建设不到位延误火灾扑救导致酿成重特大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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