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日前,菏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即日起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年内对全市6万余家社会单位至少检查一遍,并筛选出60处较大火灾隐患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商业区、旧城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居民稠密区周边公共消火栓不足的,要在2011年底前补建到位;凡旧城区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消火栓,确保“自来水管网铺到哪里,消火栓就建到哪里”。另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九小场所”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要有70%以上达标。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年内对全市6万余家社会单位至少检查一遍,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未经依法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临时查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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