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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物管应成为高层建筑消防第一责任人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1-02-16 08:17 出处:慧聪消防网 作者:林晓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去年的上海“11.15”大火惊魂甫定,除夕之夜沈阳第一高楼又燃起了熊熊大火。高层建筑火灾一旦发生,扑救十分困难,按照目前的消防救援设备条件,对20层以上的高楼火灾还无法扑救。

慧聪消防网讯去年的上海“11.15”大火惊魂甫定,除夕之夜沈阳第一高楼又燃起了熊熊大火。高层建筑火灾一旦发生,扑救十分困难,按照目前的消防救援设备条件,对20层以上的高楼火灾还无法扑救。

消防专家指出,鉴于目前的条件,高层建筑火灾只能自救。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只有依靠自身的消防系统发挥作用进行扑救,外部力量根本很难进行有效扑灭。室内完善的逃生、报警设施、消防栓和水喷淋系统尤为重要,如果在火灾发生初期就能通过报警设施告知消防控制室的话,火势一般能很快被控制。

但是,根据各地的调查显示,一些高层建筑对消防设施并不重视,

很多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毁严重,找不到消防水带、消防喷嘴,消防箱堆满杂物;烟感报警失灵,应急照明不亮;自动喷淋不喷,自动排烟不排,消防泵无法启动。此外,许多居民缺乏常识,消防设备不会用;消防通道不畅,救生通路受阻。同时,有些楼宇消防环路阻塞,消防车进不去或施展不开,导致扑救面宽度无法保证,这种现象在居民区非常突出。

这些消防隐患的存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消防设施无法发挥作用,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各地召开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针对此问题提出了议案。

民革江苏省委在建议中说,除了要严把防控设计关、审核关外,应建章立制,明确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的责任主体。比如,由产权单位或物管牵头,明确各单位、各承租户的责任。为随时应对突发火灾,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由保安或物管人员担任,指定专人为日常防火巡查,确保设施完好。再比如,组织居民进行火灾扑救、逃生演练,提高安全常识。此外,李梦侠委员建议,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是辖区消防设施监管第一责任人,应把消防设施的完好列为重要考核指标。更换物业公司时,必须保证移交完整的消防设施及设备文件,如有可能,消防设施也应像电梯一样实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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