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近日,厦门市财政局通过年度预算编排,斥资5400万元用于购置远程供水系统等特种装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怀下,厦门支队车辆装备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发生了巨大变化,装备配备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了支队灭火救援能力和水平。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大型企业和场所数量倍增,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尤其是从大连“7.16”、吉林“11.5”、上海“11.15”等近期几起典型火灾案例中,以厦门当前的器材装备,是无法适应当前繁重的灭火救援需要。
为全面改善厦门消防装备建设状况,进一步提升城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的能力,自2010年8月以来,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副市长詹沧洲多次专程莅临消防支队调研消防装备建设工作。2010年12月13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第119次常务会议、第53次市长会议,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主持会议,听取了市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杨明镜关于购置远程供水系统、隧道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特种装备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为有效提升厦门消防装备建设水平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能力,借鉴大连成功扑救“7.16”油库火灾和港澳地区消防装备建设的经验,深刻吸取“11.5”吉林商业大厦、“11.15”上海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厦门消防部队必须根据灭大火、抢大险、救大灾的现实需要,结合灭火救援任务和消防技术装备现状,积极改善消防装备建设。会议决定,按照先急后缓和先补缺、后更新的原则,由市财政列出专项经费,分两批购置消防装备。第一批消防装备经费用于购置远程供水灭火系统、多功能高层供水消防车和隧道多功能抢险车。同时考虑到国外消防设备技术工艺成熟、操作性能稳定、使用故障率低、服役寿命长,会议还决定,以上拟购置的装备均为原装进口设备。
此次预算资金从厦门市上年结余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中支出,其中远程供水系统主系统一套、重型拖车移动炮两部、远射程遥控移动水炮四部、远射程泡沫灭火车一辆、多功能抢险车一辆、多功能高层供水消防车一辆。支队将按厦门市采购管理规定组织采购招标,力争年底将以上特种装备配置到位,整体提升厦门消防整体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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