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日前,笔者在杭州景杉路一出租房楼下看到,一对小情侣将楼道内的柴禾抱到门口,放进一金属脸盆焚烧成炭火后将火盆抱进了宿舍。小伙子姓鲁,昌化人,在锦城工作三年。他告诉笔者,每年冬天他都用这种方法取暖。
据住在附近的市民崔小姐介绍,该段区域内的住宅大都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老房子,房东大部分已经住进新家,闲置下来的空房,大都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了外来打工者。他们因经济条件有限,往往只注重房子的租金、地段、面积以及家具设施,而不考虑房屋的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
笔者在附近出租房的楼道内看到,墙脚和楼梯下面堆满了陈旧的家具和各种杂物,出租房大都以一居室为主,房客有很多自己在房间内做饭,厨房和卧室共用一间房。由于是小居室,房间内插座数量有限,但大部分房子内电磁炉、热水器、电热水袋、取暖器等电器应有尽有,为保证电器工作,房客大都买了外接插排,用电高峰期来临时,私拉电线的现象比较普遍。
杭州市景杉路一出租房房东陈女士表示,她出租房子时会与承租人面授相关事项,内容主要是按期给付租金、不得擅自带陌生人进屋以及其它事项,却没有提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相关事宜。
2010年最新通过的《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自9月1日开始,凡不符消防安全的出租房,房东将被处罚。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的,单位出租人将被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出租个人将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对于这项规定,我市大部分房东却不知情。
“我一直这么出租房子的,从来没遇到问题,也从没听说有类似的规定。”东门小区的一位房东表示,他所出租的房子是农民房,没有必要安装相关的消防设施。
笔者从市消防大队了解到,有的房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把本来不大的房间隔成了几间后出租给多户人家,收取更多的租金。导致有些出租房过道极其狭窄,需避让才能通过,所用的间隔材料,也不符合消防要求,一旦发生火灾,逃生通道不畅、堵塞,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装修材料燃烧后所发出的有毒气体,对人的生命也会造成极大的威胁。另外过密的楼间距以及防火等级偏低的隔离材料很有可能导致成片起火。
据西墅社区一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冬季,社区都以黑板报、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居民的安全用火意识。但出租房因承租人流动性较大,一直是管理上的难点。
火灾,防范重于救治,每个人都应具备相关的防范意识。房东应对作为房屋的产权拥有者,应本着对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相关的防火工作,做到居安思危,防范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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