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8日上午,民盟昆明市委一口气提交8份集体提案材料。针对昆明消防装备不能满足高层建筑需求的现状,民盟昆明市委提出,加大投入,加快立法步伐,为全市消防工作提供政策法规支撑。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成为民盟昆明市委关注的热点。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已建成的高层建筑共有2372幢,其中超过50米的高层建筑1125幢,在建和拟建的高层建筑527幢。自2006年以来,昆明市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17起。提案材料中举例说,目前,昆明市配备的举高消防车仅为17辆,最大升举高度只有53米,在配备数量、技术性能等各方面都无法满足高层建筑发展和消防保卫的实际需要,现场供水能力也亟待提高。还有部分高层居民住宅存在消防设施残缺、质量差、功能不全和违规使用等火灾隐患,一些消防设施甚至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无法使用。按规定,昆明主城区应设消防站35个,目前只有14个。2010年底前主城区应新建消防站6个,而目前只建了3个。
民盟昆明市委提出,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开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高层建筑“一律”不予投入使用,杜绝高层建筑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开展普查,建立台帐,限期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综合防火管理格局,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尽快出台《昆明市消防条例》、《昆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全市消防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策法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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