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科学处置灾害事故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12月27日,哈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2011年年底前,哈市各区、县(市)全部挂牌成立应急救援大队,完成配套资金、人员、装备、器材建设。同时依托消防部队现有资源,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道路交通、地震、水域(冰上)等灾害处置方面的6支应急救援专业队。
《意见》规定,哈市各区县(市)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依托消防部队建立应急救援支队和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救援队伍应承担包括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矿山事故、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哈市将立足于处置突发事件需要,依托消防部队现有资源,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道路交通、地震、水域(冰上)等灾害处置方面的6支应急救援专业队,建设33个消防铁军灭火和应急救援攻坚组,进一步提升其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处置灾害事故的水平。
此外,哈市应加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火灾危险大的企业按标准和要求组建专职消防队;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先期预警和早期处置的作用,将其纳入公安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专家组体系建设,政府从各专业队伍中聘请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分别组建石油化工、建筑、地震、水难、空难、森林、卫生防疫、环保、气象、水电、通信、灭火等专业专家组,建立健全专家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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