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12月21日上午,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与省公安厅在郑州联合召开《河南省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毛引端、副主任王四川,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史银升,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司九龙,省公安厅副厅长吕宏跃,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夏夕岚、政委李存安等领导,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中央驻豫和省、市主流媒体新闻记者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王四川副主任介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的修订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省公安厅吕宏跃副厅长对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动员部署;张程锋副主任、秦玉海副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积极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毛引端主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省的消防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稳定火灾形势为目标,以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为主线,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率先打造“中原消防铁军”,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地方消防立法日臻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城乡消防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快,消防行政执法严格有力,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近5年来全省火灾总量连续保持较低水平,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实现了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指出,虽然我省消防事业发展形势喜人,但在消防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及时修订出台,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法律支撑,为我省消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学习宣传《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提升我省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水平。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条例》,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把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宣传力量,特别是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要以《条例》的学习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教育、产品质量监督、住房和建设、规划和国土、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消防执法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广大人民群众都要学习和了解消防知识,认真履行公民消防安全义务,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关注《河南省消防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询问、质询等各种监督形式,了解和掌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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