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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的思考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11-02 10:50 出处:金华消防支队兰溪大队 作者:周建香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 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监督管理也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近几年,通过对公安派出所系统消防监督培训和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逐步走向轨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本人从

慧聪消防网讯 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监督管理也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近几年,通过对公安派出所系统消防监督培训和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逐步走向轨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本人从兰溪市辖区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现状出发,对此项工作谈点粗浅分析。

一、辖区派出所消防工作现状

以辖区梅江派出所为例,梅江派出所辖区有墩头、横溪两个开发区,已投产企业约有15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余家。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新的问题,存在着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在外贸工业功能区3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中纺织企业就占了13家,另17家企业包括了制刷、纸箱等极易发生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在各个村落中,各类家庭作坊众生,其中以缝被、轧棉花、纺织等行业居多,这类家庭作坊既无工商营业执照,又未配置消防器材及安全措施,以民房作为生产车间,房屋间距小,各种物资原料、成品、半成品堆放零乱,是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从前期开展的30余家“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中,如何巩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如何履行好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派出所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民警思想意识未同步跟上。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有些民警认为消防工作应当由消防部门负责,消防部门才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面上的应付。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民警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一带而过,工作不全面,甚至敷衍应付,每月消防检查工作任务也不能落到实处。另外,社会一些长期和消防部门打交道的单位,如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等,对派出所上门检查消防工作仍感到不理解,认为消防不是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因此,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是派出所警力相对紧张。梅江派出所辖区治安形势复杂,各类群体性事件多发,治安、刑事案件的逐年增加加大了民警的工作量。派出所民警担负的任务外延也不断扩大,在现有警力条件下有效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确有客观困难。特别辖区企业、家庭作坊多,消防工作基础差,给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火灾事故一旦发生要担负的重大责任,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基层派出所的积极性,致使思想负担较重。

三是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悉。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学科,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从梅江所的民警结构上来看,除三名所领导外,三年警龄以下的新民警居多,对他们而言,纷繁复杂的公安业务正在摸索阶段,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更是一个新事物,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一时还不能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不知怎样检查、应检查哪些部位、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引用规范督促整改等技术性问题,阻碍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进展。同时,民警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权时,由于业务不熟、工作繁杂等原因,往往只是简单地对被监督单位实行“提醒式”的监督检查,不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考核机制不完善。虽然已经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民警等级化考核,但只停留在一个月消防检查任务、每月一次消防宣传工作上,所领导对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完成质量情况未进行考评,在民警中存在应付心理,工作不能做实、做细、做好。在考核中分值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民警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三、派出所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对策

以上存在的几点问题严重阻碍了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进程。进一步发挥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改进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方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抓好落实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要强化民警责任意识,转变思想,牢固树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派出所主要工作任务的思想认识,激发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热情。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企业主业、职工、人民群众的宣传发动,认真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同时,民警要发挥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把消防宣传与治安防范宣传相结合,指导各企业和村级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灵活多样,寓教于乐,提高企业职工、农村群众防范火灾的意识。通过对企业主、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切实增强火灾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二要整合派出所消防工作力量。根据梅江派出所的工作现状,还需在适度增加派出所警力的基础上,加强梅江专职消防队队伍的建设,从增加专职消防队队员、经常性开展队员业务培训、提高队员经济待遇入手,增强专职消防队的战斗力,使这支队伍真正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同时配合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使民警能全力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民警的业务素质培训、监督检查理论的学习。针对派出所民警对消防业务普遍陌生的现状,积极与消防部门沟通,主动针对派出所的消防工作现状,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分层培训、定期培训、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对民警的防火业务进行传授,使民警能够熟悉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基本知识,再由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掌握的好的民警骨干对专(兼)职消防队、村企消防组织等进行培训,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与责任主体意识的增强,较好地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要加强协作配合。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与消防部门沟通,寻找探讨解决的方法,使民警的业务能力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得到提高。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大对“消防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非重点单位的检查,与消防部门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提高整体效能,在实施治安检查的同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由于梅江派出所辖区内企业多,主业消防安全意识差,存在较多的火灾隐患,光靠派出所一方力量想把消防工作做全、做细,有一定难度。派出所要多方发动,争取镇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乡镇干部、外贸工业功能区工作人员、村级组织的作用,为我所用,共同做好消防工作。要及时对乡镇干部及其他参与消防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消防例会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消防形势进行分析,并制定可行性整改措施,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要正确处理好消防工作与其他业务的关系。所领导要在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障,要保证好本职工作与消防工作相互兼顾,互不偏废,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消防宣传工作。要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作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消防工作列入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日程。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作例会、业务报告、业务培训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将各项消防业务工作与民警入户访查、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使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派出所日常警务之中。

消防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将民警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情况纳入民警等级评定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从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工作制度建设、消防监督工作以及消防基础工作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目标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考核。对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检查数量、消防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辖区火灾事故情况等工作进行考核计分,使民警真正感到有压力、有动力,激发派出所民警投身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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