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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9:多年参与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深切体会和经验积累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10-14 18:04 出处:慧聪消防网 作者:特约专家 唐祝华编辑:@iCMS
⑴国家消防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常务副组长的责任和艰辛 近2年,有几位同行、友好、兄弟善意地发问,说:你最近的几篇论文,何以/为何自称为国家规范编制管理组的常务副组长?

⑴国家消防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常务副组长的责任和艰辛

近2年,有几位同行、友好、兄弟善意地发问,说:你最近的几篇论文,何以/为何自称为国家规范编制管理组的常务副组长?

我答曰:简而言之,因为这是拿命换来的。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国家规范首次制订工作在编制阶段必须进行调研考察,年轻一些的,在职的总队、支队的建审/技术处长(国家规范编制组成员)都抽不出空来,主要是因为我们各省的消防队伍编制少,任务重。甚至我安排调研工作时申明,由主编单位负责报销差旅费,他们也安排出时间来,只好由我这位退职返聘已经5年的老消防出马了。我准备带领1位博士和1位硕士到东北边陲进行半个月的考察。

上海→北京→齐齐哈尔→呼伦贝尔→满洲里→呼伦贝尔→哈尔滨→北京→上海,2006-08-25~09-07,东北4镇。因为陶硕士刚到所工作不久,乘飞机报销不易,因此全程选择火车。

可能是因为呼伦贝尔→哈尔滨没有买到下铺,受凉感冒、发烧,等回到上海的当天中午,2009-09-07,去龙华医院挂急诊,测量体温的护士报告说是高烧+39.9°C,她干脆在病历卡上写上高烧+40°C(见病历拍照),急诊医师说65岁的人,身体能够承受如此高温者并不多,开处方,吊盐水。就这样,我连续吊了11天的盐水,每天2个半小时,每次2大瓶1小瓶药水,直到2009-09-17,体温才恢复正常,挽回了一条命。

2009-09-07,+39.9°C

2009-09-14,+37.7°C

2009-09-17,+36.5°C

当时我的感觉好象还能挺得住,在这11天里,我还上了2个半天班,处理急务,直到所长派车派人护送我回家。

以上说的是,国家消防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常务副组长的艰辛,那么国家消防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常务副组长的责任,也可以说是真正的重大。

我的深切体验还不仅仅是责任,而是兼职规范组长的辛苦、难处和责任。

不能专职地从事消防标准化工作,成就和水平何来?

我是1985年开始正式、半专职地从事国家规范的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的,之后就没有中断过,属于基本连续性的。直到2002-05退职返聘之后,2003~2008,退出了科技处的行政技术管理工作,却倒成了专职的规范工作者了。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我是在本所的检测中心技术管理科,担任科长,除了必须完成国家检测中心的筹建、验收和中心技术管理业务之外,还要负责起草、编制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首次制订版本(即年末发布的GBJ140-1990),我担任该规范的首次制订编制管理组的常委副组长。这2个担子都非常的重,管理科的事务本身就多于牛毛,特别是在筹组、创建阶段,而国家规范在本所又是开天辟地的第1回,过去根本没有任何经验与经历。直到1990-12,历经6个年头,才算完成了本所为国家技术立法的第1本国家规范的法规本的首次制订任务。

1997-03,我调入科技处工作,专职从事全所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那时,本所每年有50多个科研项目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包括立项申报、阶段检查、发放经费与奖金、审查研究报告等等,任务繁重。

1997-07,国家标准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首次制订编制管理组成立,这应当是本所为国家技术立法的第2本国家规范,开天辟地第2回,我又担任了常委副组长。没有国外规范可供参照,10多人的编制组,辛苦了6年多,到2003年才完成了技术立法任务。

到2001年,国家标准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全面修订编制管理组成立,我还是担任常委副组长,经过4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以上本所承担的3本/版次国家规范的制订、修订,分别由本所的周、闵、胡所长担任规范组长。

我的经验和体会是,兼职、半专职地从事规范工作,对于事业和个人都不利,成功的概率不高,并不值得提倡,也不宜推广。

特别是国家规范组的常委副组长,对其水平、素质的要求都很高,需要经常、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担子重,责任大,很辛劳,一个人要干二、三份活,而且都必须保质、按时完成,劳累、吃苦、上火,牙痛,体质下降、酒量减小,功少过多,其中的滋味他人是无法想象的。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倘若当时的规范组长/所长和检测中心副主任,我的2位顶头上司,他们的意见并不协调或矛盾时,那可就更加热闹了。对于一辈子专心于学术、技术工作、不走商场、官场的我,那可就真的不大好办了。

好在这2件部级国家任务都成功了,那真是天大的幸运。

又好在自1985年以来的连续20年的劳累与兼职,我都熬过来了,身体并未受到伤害,没有得过大病,还是原装,精神亦未伤衰,目前我的五脏六腑和血液、血压指标都很健康、正常,健康才能幸福。这也就是我在中国消防界和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出名的《3个原装和3个空白》中的第1个原装:没有动过手术,身体健康是原装。

更好在自1997年以来在本所科技处和国家规范编制管理组的10年工作期间,同事和谐、互助,组长开明、豁达,环境宽松、愉悦,重任也不觉得累,效率挺高。

至2009-01,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45年来,我走过了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以及90几个地级市(占总数的1/5多一点,根据2005年的中国地图册,全国共有433个地级市,消防支队有436个)的公安消防支队,公事去过加、日、美等国和我国的香港特区,主要是执行公务,为全国的消防部队的技术处/科、建审处/科、法规处/科、宣传处/科、验收处/科的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和各地区、各部委设计院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专家服务,积累经验,收获非浅。

也许是出于事业心和对于本所和消防队伍的深厚情感,同时兼职兼项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时,尽管工作量大、责任重、劳累、吃苦,我并未感觉冤枉和委屈。但是,一些小的损失还是有的。

例如,40几年来,我多次到四川开会、出差,包括成都和现在的重庆直辖市,大约有27、28次了吧。然而,我就是没有去过九寨沟旅游。实际上,机会是很多的,有2、3次会议组织最适当,但是,不是本所有事要办,就是部局有急务,至今未能成行。

有时,四川所或四川总队说是派车送我或我们一、二个人去,我又担心司机太辛苦,不宜过分地打扰人家。看来,只能今后自己找机会自费去旅游了。

再如,我曾经去过我国的西北地区大约有10几次,历年来,因为部局召集会议,我出差、公务去过乌鲁木齐、西宁、兰州、银川、太原几个城市各一次,西安去了好几次。但是,还是鉴于事务太多了一点吧,就是没有去过敦煌莫高窟等处旅游,也是真的有点遗憾了。我的同事、部下大都去过,有的还去过2次及以上。我也只能今后自费补缺了。

所以说,根据我个人的切身体验,现在从事国家检测中心技术管理工作的和部属所科技处计划管理工作的人员,他们的本职工作就已经是非常地繁重了,不宜再来兼职规范、标准业务,不要耽误了年轻人的前程,也不要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兼职并不明智,不能保证肯定成功,尤其是对于年青一点的科技人员,他们不一定能够吃得来这般苦,我真的是有切身的体会。

⑵在消防基础标准和气体灭火系统规范等技术领域长期与天津所合作

可能是因为地域相近,专业类同,来往较多,合作愉快,几十年来,我个人在消防基础标准和气体灭火系统规范等等技术领域,长期与天津所的几代人密切合作,成果、成效显著,友谊长存。现在我常用的3个电子邮箱之一,sc1-tzh@tfri.com.cn,就是天津所(一分委)的邮箱。

1979~1980,我借调在部局协助全国消防科技和标准化管理工作2年,曾经辅助宋处,代表公安部消防局,主持鉴定国家级科研项目《轻水泡沫》(天津所承担的项目);宋处回京后,由我代表公安部消防局,继续主持鉴定公安部级科研项目《高压水枪》、《油罐干粉灭火装置》(天津所承担的项目)。

记得,当年炳耀副所长到天津火车站接站,看到是我陪同宋处来津,一楞,还问过宋处,怎么上海所的老唐(心理感到突兀时的尊称)也来了?宋处解说道,唐祝华现已借调在公安部消防局工作,并准备留在部里。(当时,四川所的伊国明和天津所的苗恩谱也借调在部局工作)保密是没有问题的,请徐所放心。据我了解,炳耀好象是1960年清华大学毕业分配到公安部工作,当时刚到天津所不久,为人和善。我遵守部局的纪律,30几年来,从未对外(尤其是上海所)讲过有关《轻水泡沫》的任何细节。其实,当时天津所和上海有机所(距离上海所很近,就隔1条马路)合作,请了若干单位参加鉴定会,惟独没有邀请上海所,这在当年科技业务竞争方面适当的保密,也是相当正常的事。

79年底80年初,部局吴处带我去天津出差,住在天津市委招待所,可能是办理从新疆调张雷振到天津任所长那一次。印象深刻:吴处的打呼真的是世界水平,为了节俭,他又不肯单住一间房,这2个晚上我是根本没法入睡。

那时,我对张雷振所长已经有所了解。记得,1966-11~1967-10,我在北京消防厂的化工车间(丰台县大井镇),代表上海所/项目组,参与/负责我国第1个干粉灭火剂(硬脂酸镁球磨被覆防潮处理工艺)的工业试生产,因为我是工科院校毕业的,后期参加该项目组就是负责调整工艺过程的,从实验室的配制转换到工业生产。由于当时社会动乱,试产工作需要的万分之一精度的天平,到处买不着,我就乘车到公安部,找到当时的张雷振副处长,他一点架子也没有,给我开了1张公安部的介绍信,还真管用,第2天就买到了。北消厂的同志还说老唐您真行,其实这也就是公安部直属消防研究所的好处。

1979-05-31,当时的公安部赵昌碧部长批准了部局关于《消防科技》学术杂志的筹办报告。我受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7局4处)2位处长的委托,具体负责联系、落实该杂志(之后更名为《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的筹组工作,协调天津所,并几次到天津所与于清怀、席连同、李椿年等研究、商议。

2002-10,我去天津所开会,荣获了中国消防协会颁发的《消防科学与技术》创刊20周年纪念大会《优秀作者》奖。

1986~2005,天津所主编的各种气体灭火系统的国家规范制修订审查会议,我都参加了,有天津所邀请的,大多是部局点名,本所所长也很支持。例如:

1986-06(西安市止元饭店)参与预审GBJ110-1987《1211灭火系统》

1986-10(杭州市柳莺宾馆)参与审定GBJ110-1987《1211灭火系统》

1990-09(合肥)参与审定GB50163-1992《1301灭火系统》

2005-07(深圳)参与审定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国家规范

1989~2008,我连续担任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消防基础标准)

分会第1、2、3届委员

其中,第一分会第3届委员(2003~2008),是经本所所长签字同意,归口单位天津所欢迎,部局批准的,并且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聘任证书的。而这个期间,正是我退休返聘的第2年到第7年(61~66岁)。

1980年代,我曾经参与天津所的科研成果鉴定/审定会议:

1982-11-15~20,参与天津所‘1211自动灭火系统和装置及其技术标准’技术鉴定会(天津宾馆,部局主持),担任鉴定会检测组副组长。

1984-06-10~12,参与天津所‘1211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应用技术的研究’项目技术鉴定会(天津宾馆,部局主持),担任鉴定会检测组组长。

我曾经在天津所领取工程建设标准先进奖项:

1992-09(天津所)部局颁奖,荣获建设部、公安部授予的《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先进工作者》奖

2003-01荣获建设部、公安部授予的《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荣誉工作者》奖和《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先进集体》奖

参编、参审其他行业的国家规范:

1996同天津所原继增一起参编GB50284-1998《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2000-05参与杭州审定GB50151-200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天津所主编)

2002-12(我退休返聘半年后)平生第1次有机遇、有资格、正式地参与审定消防主规范的专家审查(长沙)会议(之后批准发布为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天津所主编)

1995-09参与审定GB50229-1996(第1版)无锡会议。

2004-10参与审定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第2版,北京香山饭店)

2005-06参与审定GB50414-2007《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天津所参编,北京九华山庄)

1980、1990年代,我曾经参与天津所主编的消防基础标准编制、审定会议:

1985参编、分(章)主编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5907-1986(天津所主编,1988-08荣获公安部科技成果三等奖)

1987-10-22参编公安部管理标准《消防技术标准体系表》(天津所主编)(天津,总参京津招待所)

1991-10参编、分(章)主编国家标准GB/T14107-1993《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在呼和浩特审定

1993-12参编公安部管理标准《消防技术规范体系表》(天津所主编)(天津)

1997-11,参编《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教材—建审部分》(天津所主编,群众出版社)之第5章

1997-12在天津,为部局举办的31省消防局建审处长规范培训班讲课、宣贯《器规》

历年来,我参与了天津所的某些科技活动:

1966-10,参加了部局在天津所试验场举行的大型灭火试验。

1978为建上海所的科研办公楼,去天津所,与张训珠、万向东等讨论、交流基建工艺设计技术。

1983前后,天津宾馆,分头与天津所主动来访的苏夏钜、熊湘伟、谢德隆研讨气体消防技术。

1998为制订《炮规》,去津出差,找天津所的泡沫专家秘义行请教、交流泡沫灭火系统技术。

⑶关心中国消防规范、标准的体系和管理,曾提出过若干有益建议

从1985年起,我正式地加入了国家规范制修订编制工作者的队伍,几乎每次部局主持、召开的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管理工作会议,我都参加了。其中,印象较深的有3次:

1995-09,青海西宁,影响到建规、高规和水设计规、水施工规的下放、所际分工管理。

1998-11,广西北海,涉及到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制修订内容。

2005-12,北京,最成功的一次会议,形成了比较健全、合理的规范体系,并且上报了建设部。目前,合理调整、健全规范体系的工作正在有效、稳步地进行。

2000年起,部局着重在抓规范、标准体系的重组、修订,并使之更加健全。

1999年及之前的若干年,我发现一个现象,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监管消防产品质量的技术处的同行,包括4个国家检测中心的同事,往往只是认真地阅读、掌握消防产品质量标准,不太关心消防基础标准和消防工程规范。

而监管消防工程质量的建审处和验收处的同行,则只关心消防工程规范,不太阅读、掌握消防基础标准和消防产品质量标准。

还有来自设计院的反映。我从上个世纪70年代初开始接触固定灭火系统的业务较多,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正式加入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学委会和标委会的队伍,担任了6年的常委和20年的分会理事长,接触各地区、各部委设计院的工程设计人员较多,他们多年来若干次地反映,全国消防规范的本数太多,而且个别的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中的个别条文还有冲突、矛盾。甚至建规、高规之间也有个别条文冲突、矛盾。

为此,2002年初,我准备并起草了3个建议。正好部局在年中下达了如何协调我国规范和标准的征询文件,经过科技处、所长同意,2002-09-10以上海所的名义正式地将这几点建议报送部局。原文的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题目:关于规范和标准管理改革的几点建议

内容:

一. 关于规范和标准之间的协调

1. 某几类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规范与其系统组件产品标准之间的确存在着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建议各所规范室(组)和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项目组(部门)之间应多加协调。

2. 规范和标准在制修订所用时间、文稿质量和编制经费上的差距均较大。通常,对一本规范的送审稿,编制组要开定稿会,需用2~3天时间,规范送审稿的法定审查会则起码需3天时间;而标准的送审稿一般不开定稿会,标准送审稿的法定审查会最多用1/2天~1天时间,甚至是1天审查3个标准。

3. 规范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管理严格程度上也有一定的差距。每本国家消防规范在批准、发布之后,即成立规范管理组,负责本规范的宣贯、解释和执行过程中的文档积累;而标准却没有。

二. 关于规范和标准体系的建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二本国家标准的体系不顺,大小不等,主次不明,类(概念)与种(概念)不分。何况,既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缺《高层工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议将二者合并为一本消防主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在合并内容后,总体改编为《工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二本消防主规范。

2. 建议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灭火系统及报警系统的各自2本规范均各自合编为1本规范。

3. 消防产品质量标准的体系如果总是考虑各所(检测中心)的业务分工,那么这个体系表是难以理顺的,就会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大局观。

三. 关于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这二本国家标准若仍旧各由一个所来管理,则不利于水系统国家规范的统一管理和修订。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二本国家标准若仍旧各由一个所来管理,也不利于消防主规范的统一管理和修订。而且各地消防部门及设计院若对消防主规范有提问,通常不会或很少去找设在研究所的规范管理组,而是直接请示公安部消防局。

3. 建议在公安部消防局设立规范标准技术管理处,统一协调、管理全国的消防规范和标准。

4. 建议在公安部四个直属消防研究所均设立规范标准技术管理研究室,统一协调、管理各所(检测中心)分担的消防规范和标准。

5. 建议在全国各省消防局设立规范标准技术管理处,统一协调、管理本省的消防规范和标准。

至今,这3个建议,在全国大约完成了一半多一点。

反倒是,还就是提出这个系列建议的上海所,完成得不好。规范投入的人力太少,不仅没有规范研究室,就连我在职时办公室门口挂着的规范组的牌子,也在2008-07因调整和撤并,规范组的单独的办公室没有了,牌子也被摘掉了。

其实,本所的规范组根本就没有在职的专职人员,只有一名退职返聘的研究员,何况我坐了好多年的规范组的办公室,也不是100%完全专职的,所长、科技处、部局有时还会安排其他工作或紧急任务。

如果一味地鼓励多创收、当处长等等,那么第一线搞科研、有成果的技术人员,就得不到支持和重视,难以坚持,也很难或很晚才能晋升研究员、获得国家津贴,实际上就是不鼓励科研人员,不重视标准化工作。

记得,大概是2001年,我出差到东北,沈阳所的几位校友为我专设了自费的校友宴会。饭后,我单独地请问了同届孙校友,为什么没有科技成果奖的正处级副所长不仅可以评为研究员,而且比有几个成果奖的一般科技干部还早评好几年?甚至还早早地获得了国家津贴或公安部津贴?难道国家科委、国家科技部和国家人事部的文件精神不是要将研究员和政府津贴授予第1线的有科技成果和突出科技贡献的科技人员吗?

孙所的答复当然是众所周知的,在现今的时代,象当年雷锋同志那么谦让、客气的人,实在是不多,越来越少,不抢不夺就不错了。

⑷参与制修订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标准,增强消防工程标准化的力度

消防工程的大部分实施是依赖于设计院的设计或图纸。积极参与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标准制修订,有利于增强消防工程标准化的力度,起着积极的辅助作用。建水两委会的委员们学习、理解、执行强制性的国家消防工程规范,是应该被允许和鼓励的,他们根据工程实践,及时地提出技术性、建设性的修订规范的建议,是很宝贵的。

我很荣幸,在这个过程中,我能够并且是起到了有效的桥梁作用。

例如,2008年,在环球消防网的系列采访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环球消防网]

唐工,从1989年起,你持续担任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技术研究会、气体消防分会理事长18年来,在开拓、发展我国气体消防技术,坚持业余社团工作,为国家和社会服务,都做了哪些工作,并有哪些贡献?

[唐祝华]

我在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的任职、工作,主要是为全国的设计单位服务,并在建水《两委会》的领导下为全国的设计单位和消防部门搭建跨省的学术/技术交流平台。

自1989-07起,我担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技术研究会)分会(NGFA)的理事长,至今18年。

自1991-10起,我连续任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消防系统专业委员会的委员16年。

自2004-11起,我被增补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常委。

自2008年起,我又成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的名誉理事和资深专家委员会常委。

作为消防部门的代表,我应当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确切地起到密切联络、有机协调的桥梁作用。

我很荣幸,自1989年起,在全国建水委员会的10个研讨会/研究会中,及自2000年起,在全国建水委员会的6个分会中,消防界人士担任副职的有几人,但是由消防界人士担任正职的只有我1人。而且,这个职务通常应由某设计院的总工担任。可能是因为我自1966年起就开始接触气体消防技术领域的科技业务等缘由,这个理事长我一下子就干了20年(1989-07~2009-11),直到2009-11合肥换届会议,才好不容易将理事长的职务交给9院的高总,卸下重担。

我很荣幸,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担任常委(2004-11起,共26位常委。2009-11换届之后,年过65岁者被聘任为资深委员)的,消防界人士中也只有我1人,可见建水《两委会》对本人及工作的基本满意和重视程度。

历年来,我在全国设计院给水排水学会中的任职(社会无偿服务业余学术兼职)主要有: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第1届理事会(2008-10起)名誉理事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给水排水研究分会资深专家委员会(2009-06起)常委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第5届(2004-11起)常委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第6届(2009-11起)资深委员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技术研究会第1、2、3届理事长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分会(2000-12起)第1、2届理事长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分会(2010-04起)第3届顾问

中国气体消防网站(http://www.chinagasfire.com)(2000-08起)站长

中国水网(http://www1.h2o-china.com)(2004-06起)专家

《亚洲给水排水》、《工业用水与废水》编委

多年来,我与许多建水、消防专家们合作,参编国标图集、设备术语、选型配置规程,审核立项申请报告及规范/规程送审稿,等等,取得一定成就,为此,先后获得建设部、公安部和全国建水《两委会》的几项大奖:

1992-08,荣获建设部、公安部颁发的《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先进工作者》奖

2003-02,荣获建设部、公安部颁发的《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荣誉工作者》奖

2003-02,荣获建设部、公安部颁发的《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先进集体》奖

2007-01,公安部授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制修订及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

2002-11,中国消防协会授予火凤凰杯《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宣传优秀工作者》奖

2007-10,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

分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两委会)成立20周年华诞庆典大会颁发《突出贡献》奖

关于正在制订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规范,我个人认为,名称不妥,主次、大小、母(主规范)子(分规范)不分,类(概念)种(概念)混淆。

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等6种)和消火栓不可并列。这就如同将水果和梨并列那样,不伦不类,贻笑大方。水果是一个大类,不仅包括梨,而梨仅仅是许多种、若干种水果中的一种。

我建议,应当按照建设部下达的任务,就写消火栓规范。2003消火栓的内容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抽出、删去,消防行业是需要单独制订《消火栓规范》。或者建议与其他几种水灭火系统一起,合编为GB****《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不宜罗列太多,不要将其写成消防给水的母规范。

⑸我在消防科技/标准化工作领域长期持续工作的优势

一是,我的家属、亲友不干消防。

所以,我没有私人的消防工程、业务去求各省消防部队的人。

因此,我和各省消防部队的人的关系很单纯,就是战友、同行、兄弟。

二是,我坚持在外:帮忙不添乱。

所以通常不会,也没有多少人或者什么人会很烦我。

我的10字座铭(左右都铭):听话有饭吃,帮忙不添乱。

听话有饭吃:在家里,我不管钱,既不管买菜,也不会炒菜,只能摘摘菜,刷刷碗,所以听话才会有饭吃。

帮忙不添乱:在外面,我一辈子只做学术技术工作,不走官场和商场。即使我在完全退职修养之后,有空帮助企业界的朋友、校友,也不分管销售,不搞经营、贸易。

就我这脾气,从不低头,也不求人,官场/商场都肯定是没戏的。

⑹建议我国的消防标准化工作者、检测监督干部:把握自己,平视社会

我经常提醒我自己以及消防队伍和检测中心的兄弟级朋友们,要注意工作态度,不宜张狂,应当做到平视社会,谦和待人。

所谓“平视社会”,就是根本不必把长官和老板看得过高,也千万别将普通平民看得太低。

长官和老板如果真有水平,讲究豪气义气,不妨视之为朋友。假如他们没有水平,还穷摆架子,那你就离他远点,转身就走。

普通平民,藏龙卧虎,贫贱不屈,胸怀壮志者为数不少,所谓三人之行必有我师就是这个道理,我相信众生平等的理念。

你目前在岗,手中有一点权利,人家找你,求你,怕你,这并不希奇。人家是怕找麻烦,明明知道检测报告或监督批文根本就不是你一个人能够完全说了算的,你也有上下级和同事,但是即使你讲错了人家也不愿意得罪你。

真正的本事,是你不在权利岗位上的时候,仍然有人还来找你,研讨学术问题,寻求技术合作,这才能证明你的确是有真才实学,人气良好。

即使你是一个部门的头目,或者是一个公司的老板,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更不要盛气凌人,不就是领导几个、几十、一二百人吗?又不是统帅千军万马。

而且,我们还要警惕,千万不能收礼办事。事情办妥之后马上就有人告状的情况不是也不少吗?!

老百姓出身的工农兵子弟,要凭本事吃饭,讲究的就是要有真才实学。我记得,在1966~1976期间,当时是念书无用的论调,通行、强劲。大学毕业的很多人不务正业,1975年初,我就开始学习开车,先是2个月郊区教练,考交通规则,到半年了,参加场考,通过了兜8字,倒车位,2进2出车库等三项,场内路考还未来得及去考,本所就被公安部收回了,张所不允许本科生学开车。

我告诉他,我学车并不是要抢司机的饭碗、生意,而是要做修车工,既然知识没用,男子汉是必须承担养家护口的责任的。我之所以看中修车的行当,一是因为我在大学是学燃料化学工学专业的,学过燃料、发动机和电工学,再说汽车电路也不复杂;二是我不怕脏不怕累,而且修车的活肯定会经常有的,不会失业。

在建筑给水排水、气体消防的全国学术交流大会上,我经常提醒和建议消防队伍的同行、同事、朋友们,要坐得住,遵守会议纪律,注意学习设计院的良好的会风与学风,认真听讲,记笔记,多提问,不要走来走去,影响他人,应酬、访友最好安排在会后或晚间。

⑺精心培养消防标准化人才用心留住消防标准化人才

——造就几位消防标准化和消防科技帅才,比培养十几位将才更必要,更艰难

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帅难求。

消防标准化工作的帅才,应当具有下述能力:驾御国家规范制修订工作全过程的掌控能力,协调各相干规范/标准相互关系的整合能力,准确把握和定位国家规范制修订方向的舵手能力,组织和指导国家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中各行业/部门/单位/专家的统领能力,集聚/团结/培养人才的凝聚能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攻坚能力,具有现代管理素养/善于组织开展大型/重要国家规范项目的指挥能力,善于从国家利益的全局着想的思维能力,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专业技术精通/经验丰富/写作水平和英语水平均较强的综合能力。

消防规范和标准大都是很重要的安全类技术法规,且多为强制性标准。因此,国家消防规范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其管理工作属于政府行为,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必须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秉公办事,严肃、认真地坚持和重视技术立法程序,不得徇私地牵就部分地区或个别厂商的片面、落后或错误意见。

首次制订、局部修订、全面修订国家规范均须以极大的耐心和细心,做到规范和标准的每一条条文均应该能执行,可操作,其生效版本在出版、发行前,千万要根据定稿本仔细核对清样,耐心多校几遍,争取不错一字、一句、一条。

这并非是危言苁听,因为强制性的国家消防规范和标准一旦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是要求全国各地区和各部委的设计院、工程公司、消防监督、建设部门、工程甲方、工程监理、以及生产厂商等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务必执行的;或依法设计、施工;或执法监督、管理。

否则,在当前国家实行强制条文重点执法监管的大势下,徜若发生工程事故,哪一方未执行规范就得负主责,法院就有可能依法执行问责程序,根据国家规范的强制条文判定责任大小与属性,严重违法者甚至会被判刑,进监狱。

另外,国家规范的法规本中若有明显错字、错句,尤其是当存在不能执行的错误条文时,不仅该规范不能很好地贯彻、实施,而且主编单位、主编人员、宣贯人员也很难为,尴尬;甚至会出现刚刚颁布就马上需要修订的尴尬局面。

为此,国家规范制修订项目的具体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要有能力保证在现有技术水平上的国家规范法规本一字不能错,每一条均能操作,应当有能力协调国家规范制修订编制组内、各地专家、审查会代表、主管部委各级分管领导之间的不同意见,要有能力透析和发现国家规范制修订编制组分工写稿中的条文错误与计算错误,并善于将各种文笔风格的章节条文统编、汇总成为国家规范法规本的有机整体,使得各章节和各条文之间独立成文,可以相互约制,但不得互相矛盾。

国家消防规范的管理工作除了解释和宣贯规范之外,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认真总结规范的实施经验,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规范的制修订状态和现行有效版本,注意收集、积累对规范的修订建议。

我们的用人方针应当是:

用事业造就人才

用环境凝聚人才

用机制激励人才

用法制保障人才

上海交通大学在2004-03-16《新闻晚报》2A版作出了“名校风范*帅才殿堂”的广告宣传,写到:‘上海交通大学是一所具有108年悠久历史的综合性、研究型和国际化的世界知名学府,其管理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深谙本国国情的管理精英和现代企业领袖。’

国家规范的管理和制修订工作与很多其他工作类同,不仅需要若干‘将才’,而且特别需求为数不多的几位‘帅才’。

所谓‘帅才’,不仅其自身条件(包括气量、气度、心态、品行、大局观、口才、文笔、外语、电脑、网络、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面、健康状况、文体活动能力、团队精神、科学严谨与求实精神、听到不同意见的承受能力、学习他人长处和新技术的迫切程度等)优秀,而且还要善于担当‘政委’的角色,能团聚国家规范管理组和制修订项目组的全体组员,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协调不同意见,解决矛盾(包括单位部门、学术观点、级别高低、资历深浅、口气大小、脾气急慢、性格内向外向等的不大一致等),共同、按时、圆满完成国家规范制修订项目和管理任务。

重点要把持住技术民主,即不论是什么人,包括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项目负责人、主编单位和主管部委的各层带长的领导们,以及在不同单位和部门工作的消防部队、设计院、研究所、生产厂商和工程建设单位的专家们,在国家规范的工作会议上,大家的发言机会、口气用语和时间长短都应当是平等的;因为这不是企业老板批拨几十万元经费或是机关单位的行政长官任命一个处长、科长,你可以很权威(有时也难)地或者很强硬(有时也不大容易)地作出决定,反正成败都由法人负责。然而,国家规范工作会议则不可如此霸道,否则,讨论不透,问题未解决,粗定出的条文则可能不具备操作性,难以执行。

帅才要求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应当全面、扎实,专业技术过硬,并且不断创新。学习功课切忌/切记:不要偏门。

记得,1960年,我在大连第一高中(高三时,大连全市中学统一调整,命名为大连第二十高中。1957~1960,我读书时,大连一高当时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附近)毕业考试的成绩是,没有100分,但平均成绩较好,9门课,大约是语文、数学、地理、历史、化学、物理、政治、英语、生物(动物、植物)等9门,成绩最好的1门肯定是英语,考了99分,成绩最差的1门好像是生物,考了90分,其他7门都在91分~98分之间。

虽然有1位同班同学考了4门100分,但因他还有3门是60几分、70几分,所以全班9门的平均成绩还是我最高。可悲的是,贫困的家境难倒了许多英雄好汉。由于家中人口多收入少,1个月零20几天的高考复习备考时间,我用了近1个月的时间去看同班王同学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练习钢琴手风琴了。

因为早就决定高中毕业之后去大连食品罐头总厂工作,赚钱养家,所以我就只等毕业证书颁发下来,而不必参与高考复习了。后来,还是大连一高校长、教导处主任、班主任、班长等多次找我老父亲说情:这样的各门均佳的成绩不考大学也太可惜了。结果,等到长辈强制决定让我参加高考时,只剩下10几天的时间了。高考的结果是,就差几分没有考上清华,被大工录取了。

消防标准化工作者要勇于创新,创出自己、本所的成果和论说来;不要总是抄袭前人/别人的东西,这么做先不谈违法《知识产权法等》和道德问题,最起码是没出息。另外,你若老是在学术、技术上出差错,大错不少,小错不断,我想就很少会有人愿意找你研究/探讨问题了,更不要说专程来请教你了。

在研讨学术时,应当能够能容纳持不同意见的人,包括对自己的观点或做法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在业务工作中,应做到什么人都能合作。相处亲近的人,日常可多接触,但工作时不应当偏心之。相处疏远的人,日常可少接触,但工作时不应当歧视之。为人温和,不易发怒,尊重他人,爱护部属。

可以有一点骄傲,但绝不自大,也不狂妄,并注重学习他人长处。

可以有一点谦虚,但决不虚伪,亦非虚假,并诚意帮助他人去短。

有开朗的性格和快活的人生态度,并无极端的好恶。

有一颗热诚的心,富有幽默感,能带动周围的气氛并使之愉快。

具有较强的导演和调度以及引导对方讲真话的能力。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公私分明,刚正不阿。

我的母校——大连理工大学(原大连工学院)的校训:

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规范、标准都是技术成熟之后的升华,消防安全和国家发展均不可或缺。标准重要,规范重要,基础标准更重要。尽管消防基础标准工作起来,乏味、枯燥,但是我有耐心和感情。

消防标准化工作真的是非常枯燥和相当费心的活,而且经济效益很低,许多人都不愿干,年轻人毕业后立马要考虑成家买房子,更不能长干。但是,对我来说,这毕竟是在做自己多年熟悉的工作,因此我并不觉得辛苦。

帅才要有大局观。我有几次经历,拟向这个目标靠拢。简举几例:

•2001-08-18,青岛海滨,汇泉王朝大酒店

我具体负责组织、召开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管理组的第1次编制工作协调会议。组长/所长参加了一天会议之后,因紧急公务离青返沪,由我全面负责。记得十强赛那天晚宴,王支队长上了几小瓶琅琊台(70度,2两半1小瓶),喝1口下去,好似一股辛辣/火烧的线流,从喉咙缓慢地刺激到食管、肠胃,真厉害。这时,我的决定是每人只允许喝1小盅(3钱不到)。既然全面负责,就要有所担当,别出大事为宜。

•2005-06,广州,广东总队邀我主审DBJ15-47-2005《洁净气体IG100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广东省地方规范,2005-10-15起施行)送审稿。当时我的工作任务还是挺多,平日没空细看该规范送审稿。

为此,我的旅行选择是K99次特快软卧下铺。当时26小时的车程,晚点2小时,总共28小时。我的安排是睡十几个小时,留出8小时细阅送审稿3遍,前后条文比对,公式表格核算。

结果,我在专家审查会上,建议修改公式4.2,更正表中数据,且不能与附录矛盾。会议成功,大家高兴。当时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该规范主编之一林健辉,他精心编制,亲自参加毒理试验,在燃烧和灭火的气氛中体验毒性大小,非常的敬业。主审和主编合作成功。

当然,如果发布的规范文本有明显差错,不仅执行困难,而且宣贯时规范主编也会很难堪的。自2009年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规范/规程的主要审查人均须具名,不得马虎,更不能滥竽充数。

•2003-12,珠海,气体消防分会召开了第3届全国气体消防学术交流大会。

我作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气体消防分会第1、2理事长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第5届(2004-11起)常委,主持了这次全国会议。

会议前后,有3省总、支队和2家厂商打算帮我办理到澳门旅游的通关手续。我考虑到,如果我领头去了,许多委员也可能会自费前往,如果发生了因为赌博而跳楼等等的意外事故,我实在是无法向上级学会交代,今后的会议也没法召开了。所以,我宁可今后找机会自费游览,决定此次会后不去澳门。

⑻消防标准化工作要注重严谨,需要细功

国家规范的基本要求之一应当是:不错1字、1句、1条,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设计、建审、施工、验收、监理等有关人员都能执行。

我对自己和国家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的成员的要求都很高。开始合作时,有些人不大习惯,略有些许担心、害怕,但是等到国家规范批准发布,并且获得部级二等奖时,高兴、感谢,期望继续合作。

我印象很深的是,1990、1997、2003、2005、2008,分别是GBJ140-1990首次制订、GBJ140-1997局部修订、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全面修订、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首次制订、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首次制订的批准、发布、印刷、出版的年份,作为这5个版次国家规范制修订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和技术主编,我都曾收到过中国计划出版社工程建设标准编辑部的快递邮件,在其限定时间之内,我个人均曾细致、认真地校对过这5个版本国家规范的清样,往往是3天期间核阅6遍,首先必须保证印刷、出版的国家规范的法规本不错1字、1句、1条,重大的技术改动务必请示部局同意。

所以,我感觉国家规范的宣贯比较顺当,因为并不需要在规范宣贯开始之时先行勘误。我全程听过一本产品标准的宣贯会,主讲人需要先读勘误表,大约就用去了1刻钟,这一条有几个错字,那一条错了2个符号,前面一条与后面的某一条的呼应有差错,等等。不仅给听讲人的印象是编制工作粗糙和清样校对不细,而且主讲人/宣贯人也是相当地被动、难堪。

至于出版后的国家规范法规本的质量如何,水平高低,那要看实施情况、反馈意见及公安部项目评奖的结果。只要国家规范制修订编制管理组站在国家立场之上,尽心尽力地为国家技术立法,也就心安了。

在上海所主编的2大类6个制修订版本(包括GB50498-200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国家规范之中,已经获得一个公安部二等奖(《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首次制订版本)和一个公安部三等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首次制订版本),听说近年来其他3个所之中有一本国家规范获得了公安部一等奖。

⑼非典期间消防标准化工作并未停步而是在继续前行

①非典前期,在佛山审查GB50140国家规范送审稿

2003年的春节(2003-02-01)前后,“非典”已经在广东、北京等地开始流行了,3~5月份比较紧张。

2003年初,公安部消防局决定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全面修订送审稿,之后发布为:GB50140-2005)的法定专家审查会于2003-01-08在广东佛山举行。审查会成功地召开之后,才发现当时当地的非典已经有了,没有伤及会议代表的身体健康,那还真是万幸,的确是有点冒险。

我国新版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新版灭火器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步全面修订的最大成功点:

2005年,最大的成功,是我国的现行、有效版的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新版的灭火器产品质量标准GB4351-2005、GB8109-2005,在A类、B类灭火级别的定级基准(包括标准火试模型)、系列等方面均同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分别采用了国际标准ISO7165-1999(手提式灭火器)、ISO11601-1999(推车式灭火器)和ISO11602-1:2000(灭火器的选型与配置规范),因而在总体的大原则上取得了根本上的一致。

全面、彻底地扭转和解决了自1997年GB4351局部修订之后,我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在灭火级别的定级基准、系列等方面并不完全一致的8年混乱局面:因为标准与标准之间,规范与标准之间的修订进度不同,接轨、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时间的不同,而造成了灭火器工程设计规范与产品质量标准之间,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的产品质量标准之间,A类灭火级别的不一致。还有就是GB4351的A类灭火级别的定级基准、系列采用了国际标准,然而,B类灭火级别的定级基准、系列却没有采用国际标准,即A类灭火级别和B类灭火级别并没有同步接轨ISO。

因此,有时,我也将2005年称为中国消防标准化工作的灭火器纪年。

②非典中期,在杭州审查IG541地方规范送审稿

4月中旬,我接到了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的特邀公函和电话,得知浙江省建设厅拟于2003-04-25在杭州主持、召开浙江省地方规范《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首次制订送审稿,之后发布为:DB33/1011-2003)的法定专家审查会。那时,还真的很佩服浙江的同行,敢于召开会议,但是当时正处“非典”期间,北京的受邀专家都出不来,其他地区的专家有的忙于事务,有的也不敢前去开会。我向所长报告之后,胡所虽然批准了但要我自己掌握,并注意安全。

我想,为人要有豪气、胆识和事业心,不避危难,并且考虑到该规范的主编人员之中有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的吴玉根、蒋朝龙、严晓龙、余威、俞颖飞等几位同行、好友,以及公安部上海所和浙江总队的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与深厚诚挚的友谊,应当支持,不畏艰险。结果,在开往杭州能坐60多人的软席车厢内,只有8名乘客。

会上,浙江省建设厅的二位处长根据浙江总队及与会专家的提议,决定让我主审,会议成功。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时代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吴玉根、蒋朝龙、严晓龙、余威、俞颖飞、徐康辉、唐晓华、陈国祥、丁旭京、邓红。

2003-04-25,由浙江省建设厅主持了本规范的法定审查会。规范审查会专家

组成员名单如下: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唐祝华研究员审查会专家组组长

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院周明谭副院长审查会专家组副组长

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潘左阳高工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浙江省建设厅恽稚荣高工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王洪涛高工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杭州市建设设计研究院陈建荣高工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浙江省邮电规划设计院康伟高工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浙江省建设设计研究院陈国祥高工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杭州市消防支队傅卫民副处长审查会专家组组员

本规范通过了征求意见、送审稿审查会和报批等法定程序,于2003-06-24,

由浙江省建设厅以建科发[2003]124号文,批准、发布《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11-2003,(备案号:J10253-2003),自2003-07-01起执行。

该规范批准、发布之后的第二年,我还应邀去杭州,协助总队为浙江省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了宣贯。2004-10-18,我为浙江省省级地方消防规范DB33/1011-2003《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准备了ppt讲稿,2004-12宣贯。

还有1本气体消防规范,浙江省地方规范《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3/1031-2006,是2004-11审查在杭州的,由我担任主审。

我的印象较为深刻的是,浙江消防的工作细致,记得当时是由信达可恩、新纪元、新时代等5家浙江、上海的气体消防厂商分头起稿,各自编写出七氟丙烷规范稿,然后开会捏合,再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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