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第159号公告,批准发布GB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代替GB16281-1996《有线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新标准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标准GB16281—1996《有线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以当时机械式调度台的技术条件为基础制定而成。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辅助火警受理系统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由于缺少火警受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标准,给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设计、建设、维护等工作都带来不便,也产生了很多实际应用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以适应现代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的迫切需要,有效提高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决策能力。
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例》、GB50313-2000《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吸收了国家十五攻关课题《城市火灾与其他灾害事故等级划分方法和灭火救援力量出动方案编制技术》以及近几年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多项科研成果,同时也参考了日本《消防紧急通信调度系统设计标准》和美国NFPA1221(2002版)《应急通信系统的安装、维护及使用标准》等国外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定了各项技术要求。标准内容全面、编排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满足实际需要。
GB16281-2010《火警受理系统》规定了火警受理系统的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内容。与GB16281—1996相比,新标准增加了计算机接处警、火警受理信息系统、无线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同时采用了最新版本的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和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标准的各项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科学、合理,达到了国际同类标准的先进水平。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加强我国火警受理系统产品的行业管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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