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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颁布《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10-09-14 15:41 出处:广东消防总队东莞支队 作者:陈铭清编辑:@iCMS
慧聪消防网讯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的基层单位,从有效延伸消防监督工作职能的角度考虑,点多面广、位于一线的公安派出所担负这一行政等级管辖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非常必要而合理,国家有关法

慧聪消防网讯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的基层单位,从有效延伸消防监督工作职能的角度考虑,点多面广、位于一线的公安派出所担负这一行政等级管辖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非常必要而合理,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安部有关规章均明确规定了消防监督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能。2009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消防法》颁布实施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应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东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起草从2009年10月以来,经历了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组成由基层派出所分管消防监督工作的所领导参与的编写组再修订等一系列过程。7月16日,《东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

《东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实际和全市范围内的社会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明确了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范围、权限、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统一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样,对我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和合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广东省“创新消防社会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督管理,构建我市“三级联防”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进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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