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一、从防火监督检查中看灭火器配置的现状
在日常的防火监督中,我们在一些单位、场所常常会遇到如下情形:
1、灭火器的配置不符合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未按设计要求进行配置,或不讲科学凭经验估计进行配置,造成配置总量不足或配置的灭火器与火灾种类不匹配。
2、对磷酸氨盐灭火器(俗称ABC干粉灭火器)和碳酸氢钠灭火器(俗称BC干粉灭火器)适用的火灾对象不清楚,或为了节约经济成本,在A类固体可燃物场所随意配置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现象普遍存在。
3、灭火器设置点不合理,随意摆放或搁置在不明显的地方,无明显灭火器存放点的标志,紧急时不便于取用。
4、缺少日常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不落实,灭火器随意放置或人为地挪作他用,造成灭火器损坏。缺乏维护保养知识,不按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甚至使用已超出报废年限的灭火器。
5、对新购和经维修后的灭火器不会进行进货检验。有些单位将使用后的灭火器或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灭火器放置于使用场合充数,应付检查。
6、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培训,对灭火器常识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不会使用灭火器。由此可见,灭火器配置和使用上存在的问题突出,若不及时纠正,不仅无法达到有效控制初期火灾的目的,反而增加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正确配置灭火器
根据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应考虑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灭火有效程度、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和使用灭火器人员素质等因素。
(一)灭火器的分类灭火器根据其使用的灭火剂种类可分为: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常见的有ABC干粉灭火器和BC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常见的有l211灭火器和130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二)根据火灾种类选择适用火灾类型的灭火器不同的场所发生的火灾种类是不一样的,应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灭火器种类,才能在火灾时达到控制和消灭初起火灾的目的。
(三)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由于在灭火器使用的过程中,无论哪一种灭火介质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对火灾现场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和对被保护物品的损害,如果扑救火灾后造成的损失大于火灾本身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那么就失去了灭火的意义。因此,在选择灭火器时,还应考虑其在灭火过程中对所保护对象的污损程度,从而将火灾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四)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同的灭火器有不同的工作环境,在环境温度超出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的场所设置灭火器,必然会影响其喷射性能和安全使用,甚至贻误灭火。所以灭火器不得设置在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应根据具体灭火器的工作环境条件进行设置,使灭火器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五)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1、地下建筑灭火器配置量应按其相应的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30%;
2、设有消火栓系统的场所,灭火器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30%;设有灭火系统的场所,灭火器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50%;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场所,灭火器配置可相应减少70%。
3、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器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70%。
4、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5、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应选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并应尽量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六)灭火器的设置灭火器的设置是灭火器配置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包括灭火器的设置要求和灭火器的保护距离。灭火器的设置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所谓明显地点,一般来说,是指正常的通道,包括房间的出入口处、走廊、门厅及楼梯等地点。
2、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包括不受阻挡和碰撞)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在大型房间内或视线受障碍的地方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5、灭火器应设置稳固。手提式灭火器(包括设置手提式灭火器时的附件)要防止发生跌落等现象;推车式灭火器不要设置在斜坡和地基不结实的地点,以免造成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伤人事故。
6、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便于使用时能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使用说明等。
7、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8、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有腐蚀性的地点。
9、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采取保护措施。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