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上午9时30分,上海浦东正大广场三楼中庭忽然起火!短短数十秒,一支装备精良的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展开灭火,身着反光背心的疏散引导员指挥商场工作人员和游客迅速撤离……几分钟后,火苗被扑灭,人员也疏散完毕。
这是几天前本市举行的一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演习。与以往不同的是,参与灭火的消防员和疏散引导员并非消防官兵,而是正大广场自己的消防队和保安人员,这是上海首批场所、单位专职消防队。据悉,今后全市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3条线以上的轨道交通换乘站、带维修功能的轨道交通基地、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都将建立专职消防队。
灭火靠消防官兵,这是市民们的“常识”,然而记者在当天正大广场消防演习现场看到,这支自建的专职消防队拥有5名专业消防员、15名疏散引导员,他们都经过上海消防部门的专业培训,还配备有空气呼吸器、防烟面具、避火服等专业设备,发现火情可第一时间尽快处理。
据悉,上海消防部门将通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按市政府部署,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实施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每两小时至少实施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应实施防火巡查,员工每日实施岗位防火自查。
二是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单位在火灾发生后一分钟内,起火部位周边具备灭火行为能力的单位员工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通知本单位消防控制室,就近取用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组织无关人员疏散;火灾发生后5分钟内,单位应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本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其他具备灭火行为能力的员工到达起火部位展开灭火救援行动。
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应划定安全疏散逃生责任区,确定各责任区疏散引导员,疏散引导员应配备引导旗帜、扩音器、口哨等声光引导器具以及防烟面具等简易逃生器材。火灾发生后,疏散引导员立即赶赴责任岗位,检查清理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引导现场人员以正确方法、沿正确路线有序疏散逃生。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单位应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公众聚集场所类单位员工每半年应参加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其他单位员工每年应参加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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